义乌人才购房政策调整:不再要求在义缴社保满两年
6月20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其中提到,取消本市户籍要求、调整在义乌工作(社保缴纳)满2年以上要求及调整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
具体来看,《办法》称,取消“在义乌工作满2年要求”、“在义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2年以上”的规定。其中申报时连续社保缴纳时间已满2年的,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义乌工作5年及以上;社保缴纳时间未满2年的,承诺服务年限=7年-已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
另外,取消人才购房补助政策兑现时“所购住房办理按揭抵押的,首付款(含优惠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50%”的规定,但优惠款须全额用于首付。
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义乌此类政策,实际上也说明在人才购房政策方面,存在放松和微调的做法。事实上,此前4月15日,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也明确了对人才购房政策的优化。因此类似政策都体现了一点,即今年不光在人才购房方面会有各类政策鼓励,同时对于既有的人才购房政策,也会给予优化。类似政策对于进一步引导人才进入、降低人才购房成本等有积极的作用。这对于当地楼市的成交活跃也有积极的作用,当然也需要防范相关城市房价炒作的风险。
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