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目标锁定华人群体的大飓风正在北美肆虐。
继亚裔夫妇引爆加拿大最严房产稽查行动后,没有加入共同申报准则(简称“CRS”)的“避税天堂”美国也不再安全了。铡刀已经举起,刀下已有“亡魂”。
近期,美国华人因瞒报海外银行账户,触怒当局,名下资产全额冻结的消息打乱了华人平静的生活。消息越过重洋,传回国内,已化作钟声阵阵——
不少人心底直打颤,这是美国严查华人隐匿离岸资产行为的开端,还是另有所图?
美国华人瞒报在华资产的比例相当高,这已是公开的秘密,甚至可以说,全球暗钱涌动得越厉害的地方,巨额资产背后的主人们就越神秘,财富秘密也越扑朔迷离。
只是从该案处罚结果来看,美国不仅冻结当事人财产,还将当事人儿子名下的资产,也一并被划入收缴账单!这一记“七伤拳”杀伤力实在太大。
真的慌了!一向标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灯塔国难道要开“连坐”先例?美国又是怎么查到当事人瞒报账户了?当事人儿子躺着也中枪,无缘无故也遭这种罪?
这里面的乾坤实在太大了,不少人心乱如麻。。。
溯本归源,要看看事情究竟怎么回事,还得从本案主角卞莉莉(音译Lili Bian)女士讲起。
卞女士之痛
7月3日,美国司法部引爆了华人圈第一颗“炸弹”。
53岁的美国华人卞莉莉,目前长居北卡罗莱纳州夏洛特市。这一天,她出席了法庭聆讯,当庭承认一系列逃税罪行。
据法庭文件,卞女士承认,2014年她刻意瞒报其在中 国境内的银行账户,特别是名下一个归属于中国境内Fung Chen Securities机构的金融账户,由此违反了美国《银行保密法》(The BankSecrecy Act)规定,被检方告上法庭。
对于海外账户超过1万美元的美国纳税人,必须按程序申报,披露自己的海外银行账户(简称“FBAR”)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庭上认罪后,美国当局就立马冻结她和儿子名下300万美元左右的资产,包括豪车、豪宅等一系列特定金融资产。
怎么肥四!按理说,卞女士的违法行为与儿子无关,怎么美国把儿子的财产也冻结了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把6个月前的另一起案件翻出来放到一起看。
这起案件信息来源同样出自美国司法部,有迹可循的是,卞女士的儿子早在2019年1月就锒铛入狱,原因是贩毒和洗钱。
卞女士儿子周世云(音译)案件报道
而本次卞女士被没收的一部分豪宅、豪车,其实是当时儿子通过贩毒收益购得的。
两起案件一对比渐渐明了,没有申报海外账户超过1万美元的人成百上千,为何单单卞女士遭了秧,以及美国当局冻结卞女士财产时,为什么把儿子的财产也一并没收了。
总结起来,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不孝子“坑妈”事件。。。
当然业界还有传闻,称卞女士名下FungChen的金融账户,正是她儿子当初用来洗钱的账户之一,而美国苦于没有证据证明,只能采取迂回战术,利用卞女士瞒报资产,间接收回赃款。
不过,这一说法的真实性还有待考察,在此一笔带过,就不多做猜测了。
四问七伤拳“FBAR”
其实,从卞女士这个案子来看,除了美国官方的“迂回战术”,还有一个你不得不注意的地方。那就是卞女士所违反的FBAR。
事情刚爆出来时,我们收到最多的疑问就是FBAR是什么。美国的报税系统,一个FATCA(“肥咖”条款)还不够,还要多一把大刀砍断税务居民自由的翅膀吗?
同志们相当焦虑,因此,今天特地借这件事,再梳理一下。
第一问:FBAR是什么?
简单一点来说,FBAR主打反洗钱。
FBAR依托于1970年美国《银行保密法》,由美国财政部下属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以下简称“FinCEN”)负责,追踪目标是外国各类账户和短期内兑付80%以上现金价值的金融账户。
第二问:哪些人需要申报FBAR?
根据申报要求,不论你居住在国内还是国外,只要你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美国合伙人组织、美国遗产或信托,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的任何一天,单个或合并的海外银行账户或金融账户的加总金额超过一万美元(注意,此处不是指年终结余),就必须向美国财政部申报,填写FinCEN 114表格,否则将面临两种处罚。
若是民事非故意违反,一旦被查出,将“喜提”1万美元罚款;
若是民事故意违反,罚款金额是10万美元或是账户金额的50%;
因为上限为资产额度的100%也就是说,如果两年内没申报,一旦被查出来你的海外家底就要被罚穿地心,统统罚光。
最后是刑事处罚,依旧也是两种情况。
若是故意不报且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将判处最高罚款至50万美元,10年有期徒刑,
若是申报不实或者其他申报不合规的,判处最高罚款可至25万美元,5年有期徒刑。
第三问:FATCA和FBAR有什么关系?
现实中,许多人会将FATCA(“肥咖条款”)和FBAR混淆,确实这两样东西具有相似性,但又相互独立。
其实,在美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他们对于纳税人适用两套不相同的海外金融资产申报体系。一套是我们熟知的“肥咖”,由美国税务局负责,另一套就是卞女士案件中涉及的FBAR,由美国财政部负责。
相比“肥咖”,FBAR所要求申报的外国账户门槛低,涉及范围广,且只要年度内任一天账户超过1万美元,都在申报范围之内。而“肥咖”仅就过去一年的特定金融资产年终结余超过5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7.5万美元时,才需要申报。
FBAR申报的海外账户资产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股票,境外信托或机构等,几乎包含任何类型外国账户。
FATCA申报涉及的主要是金融账户,包括银行、股票、基金、股权等信息。房产等非金融账户信息无需申报。
另外,众所周知,由OECD发起的CRS是以“肥咖”为蓝本制定的,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威慑力席卷全球的“肥咖”内核理念实际上来源于FBAR。
因此,可以说,FBAR是美国反避税进程中颇具重量的法案。
第四问:申报FBAR的正确姿势
按照操作惯例,纳税人申报时,最好“肥咖”和FBAR同时申报。
由于申报表格杂且容易混淆,且申报表格FinCEN 114只能电子传输,不可手工填写,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之后再进行填报。
否则一旦牵涉与个人所得税表有所出入,政府通过账号信息顺藤摸瓜找出你也是分分钟的事。
另外,表格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如果还未申报,也别着急,FBAR有自动延期申报的规定,最终限期为10月15日,逾期不候。
而前文中提到的卞女士,就是在延期申报日期过后,依旧揣着明白装糊涂,刻意不申报才被FinCEN揪到了小辫子。
追税风暴肆虐北美
据胡润去年7月底发布的《中国投资移民白皮书》显示,全球富人流动性逐年递增,游转全球成为有钱人的生活常态。
相较其他地区的人更加偏爱南半球来说,中国人基于教育、经济等方面的考虑,仍对美国情有独钟。
近年来,华人流入美国的速度还在不断加快,2018年美国人口普查局数据显示,在美华人已超过508万,成为亚裔最大族群。
亚裔群体日渐庞大,中国以超越100%的速度成为全球财富增长版图上最亮眼的国家。而就在每年几十万中国人完成财富升级,张开翅膀寻觅新的人生家园时,北美大小动作接连不断。
此前我们曾经提及,加拿大抬高移民准入门槛,同时在安省和卑诗省两大华人投机炒房地带捧着刑法狠追10亿加元税收。
其实在美国,你也能找到相似的行动。
5月15日,FinCEN(没错,就是前文提到的负责FBAR申报的部门)再度宣布将进一步加强审核在美国12个大都会地区的购房交易合同,对于通过壳公司购房,或者使用超过30万美元的全额现金进行高端住宅的交易行为,将一一清查。
此处的“全额现金”也包括转账汇款
清查将主要收集住宅真实买主、受益人或实际受益人的身份信息
12个大都会地区:纽约、迈阿密、洛杉矶、芝加哥、旧金山
波士顿、达拉斯、夏威夷火奴鲁鲁、拉斯维加斯、圣安东尼奥、圣地亚哥、西雅图
通过壳公司购房,同时降低高端住宅付款金额,两个标准组合起来,美国这次想榨的是谁的血,一目了然。
我们知道,美国对隐匿离岸资产这一行为深恶痛绝,相对于那些能玩转美国税法的巨富来说,薅羊毛之事屡见不鲜,但对于不懂美国税法这套玩法的新移民来说,往往是脚踩灰色地带,没办法拥有稳稳的幸福。
尤其是近年来,美国一直着力推进反避税进程,虽然它拒绝加入CRS,但别忘了,在全球财富哗啦啦流向美国之时,FATCA也充当着大网随时准备兜住那些想隐匿离岸财产的大鱼。
于中国而言,和美国签订的是FATCA政府间协议Model 1,基于双向信息交流模式,中国金融账户信息传到美国时,相应的美国金融账户信息也会被传回中国。
但是FATCA流氓至极,加上美国境内还没有一部法规明确支持除了互换存款账户信息以外,还允许互换其他类型账户信息,因此即使是签订Model 1,诸多国家换回来的信息少之又少。反之,美国却能坐享其成,掌握大量金融信息。
因此,对于新移民来说,迈步走出国门之前事先了解相关税务信息,咨询资深的税务师是相当有必要的,千万别在国内收刮财富,一腔热血奔赴他乡后,才发现自己误入羊圈,成为咩咩待宰的小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