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有微博网友称,FBI悬赏500万美金全球捉拿北大状元,6749万美元美国历史最高罚单。
以下为报道全文:
2012年起,在这位北大状元领导下的高频交易小组推动下,Tower Research Capital是美国股指期货市场上最活跃的交易方,顾颖琼博士查找数据发现特别是在2013年,团队总交易量高达2800万单,占到标准普尔指数期货产品全年总交易量的10%,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美第一名。
屡屡使用的“幌骗”(spoofing)让他年终奖金达到近亿美元,但是很不幸的是,美国证监所联合FBI也盯上了他的小组。
2019年11月7日,美国司法部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发布通告称,高频交易公司Tower Research Capital同意支付6749万美元,以了结关于其三名前交易员从事“挂单欺诈”的指控,这是迄今为止美国监管机构对此类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这笔罚款包括了3259万美元赔偿金,1050万美元非法所得以及2440万美元民事罚款。
三名交易员中,两名印度族裔的交易员已被捕,面临多项罪名指控,每一项罪名成立的话,都会有100万美金的罚款,和最多达10年的刑罚。
而作为主管的这位北大状元聪明过人,老早闻出不祥的味道,携款逃回了国内,可以查到他的名字叫Yuchun(Bruce)Mao;bruce是英文名字,中文音译毛宇纯。
美国联邦法官已经签署逮捕令,要求FBI全球通缉他,并且奖金可高达500万美金。
全球通缉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那么,美国执法机构FBI的通缉令在中国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FBI作为美国的执法机构,显然在中国境内木有管辖权,那么他们发的通缉令当然不会有法律效力。中国是个独立主权国家,不但不会许可外国的刑事司法机关在中国的土地上行使管辖权,更不会好像加拿大那种借着“引渡条约”当幌子对FBI俯首帖耳的做跟班。
那么中美之间不是签署了额《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了么?美国还把那些没啥用处的“红通”嫌疑人送回来不少了吗?
确实,这个《协定》说好了中美两国的警方可以在刑事诉讼中,对于对方的侦查取证,冻结,扣押和罚没以及法律文书送达等方面互相提供合作。但是,这是中美两国警方之间的事情,不可能出现美国FBI直接向中国公民征集线索的情况。
因为搜集案件和嫌疑人线索,这属于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侦查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在中国只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院才有这个权力,另外对于监狱内的犯人再次涉嫌犯罪,监狱的侦查部门也有侦查权。除此之外,任何机关都木有了,更不用提个人了。
FBI要想让自己的通缉令在中国有点用,那必须先来找中国的司法机关谈谈了,只有取得中国司法机关的同意,才能由中国司法机关去抓人。可是针对毛同学这件事来说,恐怕中国司法机关未必会协助FBI。
其实赏金猎人闹出事来的先例早就有了。
2003年,世界著名化妆品帝国“蜜丝佛陀”继承人安德鲁·卢斯特尔,因使用毒品和强奸被判入狱124年。但在宣判前,安德鲁突然弃保潜逃。而一个赏金猎人为得到FBI悬赏的15万美元,花了六个月时间终于在墨西哥发现了他。动手抓的时候就出热闹了。
当时,赏金猎人为了制服安德鲁突然使用辣椒水喷射剂,然后趁他无力反抗的时候用手铐将他铐住。可是这在当地群众看来赤裸裸的绑架啊,于是报警……
毫无疑问,赶来的墨西哥警方必须把这位赏金猎人抓起来了。
耐人寻味的是,FBI是出了悬赏令,可是出事了绝对不负责捞人。这位赏金猎人在墨西哥蹲了一年的监狱回到美国,经过一番讨要从FBI手里只拿到了1万美元。
所以,心思活络的朋友们,好好掂量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