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在海外被欠薪怎么办?中国最高法发布案例提供裁判指引
中新社北京6月24日电 (朱晨曦 张素)在坦桑尼亚务工的中国船员骆某某等6人被境外公司及中国国内合资人阮某某拖欠工资,在当地调解未果,船员们选择回国寻求司法救济。最终,广州海事法院判令阮某某向骆某某等6人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及时有效地保障了中国船员在海外务工的正当权益。
这一案例出自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4日对外发布的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目前中国船员人数位居世界第一,超过140万人,每年外派海员超过14万人。随着“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中国船员赴海外务工的情形越来越多,船员因产生于海外的劳务报酬问题,请求海事法院提供司法保护的案件日渐增多。
最高法此次发布的八个关于船员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既涉及国际远洋船员,也涉及从事沿海内河运输船员;既涉及中国船员,也涉及外国船员;既有中国船员与中国船公司之间的纠纷,也有中国船员与外国船公司之间,以及外籍船员与外国船公司之间的纠纷。
就纠纷类型来看,八个案例涵盖涉船员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即工资、各类报酬及遣返费用的支付,人身损害赔偿等。就涉及的法律问题来看,包括船舶优先权的具体认定、船员人身损害赔偿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同命同价”、及时高效审理船员产生于域外的薪酬纠纷、保护垫付船员相关费用的第三方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船舶优先权、外籍邮轮被扣押拍卖以偿付拖欠的船员工资等问题。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说,在中国海事司法实践中,涉船员纠纷占较大的比重。近五年来,全国海事法院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收案数占所有案件数的比重分别为30.98%、21.78%、17%、17.95%、29%。以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提供裁判指引,有利于消除分歧,做到同案同判。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此次发布典型案例,一是体现了对船员这一群体利益的保护,以及对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平等尊重、平等保护,实现“同命同价”。二是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指引。三是充分体现了海事司法在船员工资报酬、遣返费用等给予特别保护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此举也是对民法典充分保护船员在内的民事主体相关民事权益的一个呼应,必将促进社会各界进一步重视船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