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1月3日电 据菲律宾《商报》报道,日前,菲律宾移民局发布提醒,要求在菲外国公民在2月底之前,前往就近移民局办事处报到。
菲律宾移民局长莫仁地说,根据菲律宾1950年外侨登记法,外侨需要常年报到,未能遵守此规定者可被罚款、吊销签证或被驱逐出境。法律规定,获签发移民、非移民签证以及外侨登记身份证(ACR I-Card)的所有外国公民,都必须在每年的首60天內,到移民局办事处报到。
莫仁地表示,相关人员可到移民局位于马尼拉市王城內的总部,或附近的移民局分支办事处办理报到,相关事项及可办理报道的办事处地址,可在移民局网站查到。规定时间内不在菲律宾的外国公民,只要拥有有效的返菲证,即可在返回菲律宾的30天內进行报到。
菲律宾移民局外侨登记部主任利卡斯说,在办理常年报到时,报到者须出示其ACR I-Card以及有效的护照,并且支付300披索常年报到费和10披索法律调查费。至于14岁及以下的外侨,其父母或监护人有责任代表他们办理常年报到。此外,65岁的长者、残疾人士可不必亲自前往办理常年报到,但须为其代表提交特別授权书。
利卡斯促请外国公民尽早办理常年报到,避免赶在最后期限前才前去办理,以免造成不便。根据往年观察,外侨有充裕的时间遵守这一常年报到规定,而未能办理常年报到者将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