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2岁华裔男子9日凌晨位于法拉盛图书馆附近因随着携带一把仿制手枪、一根可伸缩警棍和一把匕首被捕,由于只有目击者目击犯罪过程,受害者不出面,抢劫罪无法成立,因此,警方最终以非法持有武器罪、妨碍政府管理罪起诉该男子。
根据警方消息称,1月9日凌晨,位于法拉盛凯辛娜大道(Kissena Blvd)交巴克莱大道(Barclay Ave)路口,有一位华裔目击者报警称发生抢劫案,警方到场后发现符合目击者对嫌犯描述的一名华裔男子见到警察后开始逃跑,警方将他逮捕后发现其随身携带一把仿制手枪、一根可伸缩警棍和一把匕首,嫌犯辩解说是用来自卫防身,然而,由于没有受害人出面,因此抢劫罪名无法成立。该名嫌犯为22岁范麦克(Micheal Fan,音译),最终被警方指控非法持有武器罪、妨碍政府管理罪。范麦克是抢劫惯犯,曾犯有9宗抢劫罪和1宗拒捕罪。
警方表示,若无受害人出面,即使有目击者目击犯罪过程也无法让罪名成立,因此,鼓励受害人一定要出面报案,切勿让嫌犯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