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中国财政部了解到,中央财政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着力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和市场供应。
资料图:生猪养殖场。 中新社记者 林浩 摄
去年8月疫情发生后,中央财政及时将非洲猪瘟纳入强制扑杀补助范围,并将补助标准暂由每头800元(人民币,下同)提高到每头1200元。同时,安排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支持地方开展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车辆监管等非洲猪瘟防控相关工作。完善强制扑杀补助经费发放方式,将过去的按年度结算发放,调整为半年度结算发放一次,并明确要求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县市要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减轻养殖场(户)垫资压力。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专门安排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相关资金13.42亿元。
与此同时,大力支持恢复生猪生产。中央财政积极主动作为、及时采取措施,陆续出台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财政支持政策,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支持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出台临时贷款贴息政策,中央财政按不超过2个百分点对种猪场、规模猪场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养猪企业扩大规模和缓解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
——增加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规模,2019年中央财政增加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规模,充分发挥调出大县的支撑保障作用,调动地方尽快将增产潜力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促进调出大县生猪生产恢复扩大。
——提高生猪保险保额,暂时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扩大育肥猪保险规模,进一步增强生猪养殖风险抵御能力,调动生猪养殖场(户)恢复生猪生产的积极性。
——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并要求各地立足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畜牧大县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等,进一步夯实生猪生产发展基础。
——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明确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统筹职能,切实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支持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生猪生产、市场供应等相关工作,确保中央与地方相关政策落地生根。
下一步,财政部将密切关注跟踪生猪市场动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加快促进生猪生产,支持国家猪肉储备,努力保障市场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