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根据海内外侨界群体呈现出的新变化、新特点,中国的侨务工作不断发展完善,尤其是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关于“海外关系是个好东西”的论断,使侨务工作回到正轨,焕发生机,多方面惠及广大华侨华人与归侨侨眷。
涉侨法律法规陆续出台 依法护侨迈上新台阶
中新社14日报道,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涉侨法律法规曾长期处于空白状态。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施行;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颁布,这两部法律、法规成为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主要依据。
2015年10月,中国第一部保护华侨权益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此后福建、湖北、上海、浙江、海南等地相继颁布条例,在国家层面尚未就华侨权益保护进行立法的情况下,弥补了华侨权益保障方面的缺失。
在国家层面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的呼声也未停止过,资料显示,1983年以来的历届全国人大、政协会议上,针对华侨权益保护立法的议案、建议屡见不鲜。2018年6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对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标志着依法护侨工作迈上新台阶。
侨务引智引资体系完善 助力侨商获宝贵机遇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期,中国侨务工作重心转移到推动华侨华人与中国的经济、科技合作上。1993年,中国国务院侨务工作会议明确了侨务工作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1999年的全国侨务工作会议,将侨务工作的重点从引资转向引智。
中国有关机构还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吸引境外投资的法律法规。借助政策优势,一批批侨商来华投资兴业。许多小型初创企业因此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取得了丰厚的回报。
2017年5月16日,浙江省首个“侨梦苑”在浙江宁波揭牌,这是中国第16个挂牌成立的“侨梦苑”。(图片来源:中新社)
近年来,侨务引智引资工作体系不断完善。2014年起,中国国务院侨办与地方政府合作,陆续在重要侨乡设立了17个侨商产业聚集区和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基地——“侨梦苑”,针对侨胞投资创业的特殊需求,提供量身定制的综合服务。侨务机构还搭建了“华创会”“华博会”“东盟华商会”等诸多机制性会议,构筑了侨商企业之间对接洽谈、合作共赢的平台。
中华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 文化“留根”增强民族认同
早年间,侨胞们在海外接触中华文化的内容和途径非常有限。近年来,随着中华文化走出去步伐的不断加快,华侨华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渐丰富。
侨务机构打造的“文化中国”系列品牌活动在海外影响力正不断扩大。“文化中国·四海同春”大型慰侨巡演自2009年以来已走过11个年头,在海外积聚了极高人气,被侨胞们誉为“海外春晚”;“文化中国·水立方杯”海外华人中文歌曲大赛已举办9届,共吸引了海外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万余名选手报名参赛。
为接续新生代文化传承,20年来,1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万华裔青少年参加“中国寻根之旅”系列活动,增强了民族认同感;海外华文教育工作体系亦逐渐形成,2万所华文学校朝标准化、正规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回望70年,在中国发展的道路上,华侨华人从未缺席。侨务工作开创的新局面,使他们共享中国发展成果,感受民族强大带来的幸福与荣光。如今,随着侨务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侨务工作将在更高的层次、更广的领域为广大侨胞服务,开创新时代侨务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