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6日电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2月26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有关情况。在被问到检察机关在疫情期间处理涉企案件时如何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作用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0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的一项新的诉讼制度,它对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都有积极的作用。
陈国庆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自愿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并愿意接受处罚的,司法机关可以对他进行从宽从轻处理。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检察机关在坚决严厉依法打击涉疫情防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犯罪案件同时,也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包括对于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和员工自愿认罪、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且取得谅解、达成和解、社会危害性也不大的案件,检察机关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或者依法向法院提出轻缓的量刑建议。凡是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的案件,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尽可能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这个制度在准确及时惩罚犯罪、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恢复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