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4月7日电 据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网站消息,4月2日,坦桑尼亚移民局公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在坦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证件临时性延期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一、已获得坦签证的申请人,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来坦,签证有效期可自发放之日起延长3个月。
二、目前在坦境内,所持签证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外国公民,如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离坦,可前往就近移民局办公室免费申请签证延期1个月。如1个月期满仍因疫情原因无法离坦,需前往达累斯萨拉姆Kurasini移民局办公室报备。
三、目前在坦境内,所持居留许可、访问许可、豁免类居留和家属居留过期的外国公民,可在过期后继续在坦停留1个月。如1个月期满仍因疫情原因无法离坦,需前往达累斯萨拉姆Kurasini移民局办公室咨询后续事宜。
四、目前在坦境内,持居留许可并正在申请续签的外国公民应立即前往达累斯萨拉姆Kurasini移民局办公室报备。
驻坦桑尼亚使馆提醒在坦中国公民及时检查所持签证和居留许可有效期,如签证过期可按上述要求尽快在坦办理延期。同时建议综合考虑国际旅行存在的交叉感染风险等因素,尽量避免疫情期间长途旅行,如确需回国,务必事先了解相关国家机场转机、入境防疫措施,途中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回国后严格遵守国内防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