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童星 Lexi Rebi 因其在 《复仇者联盟4 :终局之战》中扮演钢铁侠女儿的可爱表现一炮走红。
在剧中与钢铁侠的经典对白:“爱你3000遍” 更是令无数观众为之动容。
然而6月23日,她却在instgram上的个人主页上传了一顿视频,呼吁粉丝停止对她以及她家人的霸凌,自己只是个7岁的孩子,会尽力去做到最好。
她的母亲随后也再次对公众呼吁:请粉丝们给Lexi Rebi一个自由成长的空间,停止以爱之名的霸凌行为。
据悉,Lexi Rebi之所以发布这条视频,与粉丝要求合影被拒因而恼怒而在公众平台上大放厥词进行网络暴力有关。
Lexi Rebi的妈妈说,她的女儿也确实有做的不当的地方,自己会教育孩子。
但说到底她是个普通的7岁女孩子,她会尽力去满足粉丝的要求,但在一些情况下,也应该有说不的权力。
面对这样的情境,不禁再一次让人开始思考,粉丝与明星的关系到底应该如何定性。
近年来,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对于粉丝与明星的关系都开始产生了舆论的争议。
明星要求粉丝尊重自身的隐私权,而粉丝却认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在享受流量红利的同时,自然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其中就包括粉丝群体对其隐私的窥探。
这种对于明星的行为和行动空间的大密度监控,甚至已经成为了一道地下的产业链。
“内线”将明星的班级号,入住酒店售卖给中间人,中间人再二手出售给狗仔与粉丝。
这其中唯一被迫害的,则是应保有隐私权的明星本人。
这种粉丝对于明星的生活全方位渗透的现象的重灾区集中在流量明星与偶像这两大群体之中。
由于流量明星与偶像这一职业的特殊性,面对流量需要低头已经成为了他们的行业潜规则。
粉丝与偶像的关系实则已经从原始的偶像崇拜的跟随者慢慢转变至了控制者和塑造者这样更具主导性的位置。
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从鹿晗爆出与关晓彤恋爱,下方部分粉丝的极不理智评论到 郑爽的“异类”行为 受到公众舆论的大量干涉。
网民与粉丝群体在面对公众人物时,由于网络“零距离“的平台性质,开始从意识上模糊与偶像的距离感。
粉丝对于偶像到底该持怎样的态度,并不是我们所能提出或倡导的,但将偶像或明星工具化,消费品化进而模糊掉其应具有的人权却是我们应该抵制的。
在流量时代,群众热衷于造“神”的同时也热衷于将“神”拉下神坛。
粉丝们为 一个个真实的个体构建了一个个虚拟的人设形象,利用流量作为手段逼迫其满足自身的期望,一旦无法令其满意,则挥舞流量与网暴大棒将之打倒在地,然后再找寻下一个目标。
这种群体性的廉价娱乐值得我们警惕。
低成本的网络造势搭配上一些不良自媒体的利益目的。
逼迫着偶像们一个个由于舆论以及流量的控制而转型,成为木偶,逐渐习惯了粉丝对于自身权利的侵犯而引以为常。
更可怕的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冒头出来捍卫自身权力的个体,反倒会引起“不懂规矩”,或者“恶意造势”这样的诋毁。
粉丝们一边诋毁着偶像的配偶选择,一边声张着普通人的择偶自由。
一边愤怒于外界对于偶像的舆论监督,却又同时自身对偶像进行着人设监管。
这样极具排外性的追星行为,对外导致了群众舆论与粉丝群体的对立,对内导致了偶像个人权利被屡屡侵犯。
偶像不是粉丝的私有物,不管是“妈妈粉”还是“老婆粉”都没有权力利用流量去干涉一个个体的行为与权力。
这种边界感与分寸是在粉丝群体中逐渐消失的。
群体性的暴力与民粹绝不止于政治领域,相较而言,由于娱乐领域的大众主导的性质,反而更易导致民粹的出现。
9012年了,我们不能再将演员当作戏子,把歌手当作歌妓。
给与明星和演员的尊重不能仅局限于不对其网络暴力的最低层面,更有给与他们作为一个个体的隐私权和行动权。
近一段时间吃播主播们的“大肠刺身“挑战,展现了一批被流量商品化的活生生的个体。
他们在观众的取关威胁下,被迫去直播生吃猪大肠。
我们自然可以在屏幕背后说这是他们的选择,他们选了做这个职业,就要承担做这个职业的代价。
但这种背后资本奴役一切的“老爷思想”,让我们很难在其中找到人权、和善良的空间。
如果我们能够给与外卖小哥一些谅解与尊重,我们懂得尊重所有实体服务人员。
那么我们是不是同样应该给与这些选择以内容服务大众的人们一些尊重。
不管是明星,偶像还是主播,纵使他们有义务为我们提供内容商品,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以此为由,将他们商品化。
给与一些尊重和距离,是粉丝或者观众应该保有的善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