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7月8日电 (王华 黄舜尧)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8日审议通过《关于新时期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出,5年内推动不少于60家科技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根据《实施意见》广州市将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配置,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
该《实施意见》明确6个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建设风投创投之都,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打造覆盖种子、天使、VC(风险投资)、PE(私募股权投资)等各阶段的全资本链条的国有“标杆”创投机构。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广州辖区科技企业信贷统计机制,对科技信贷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力争每年全市科技信贷增速不低于15%。把对科技企业贷款情况作为在穗银行机构考核评价依据。
《实施意见》还提出,实施挂牌上市 “科创领头羊”工程,境内境外上市并举,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市场板块并重,争取5年内推动不少于60家科技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同时,支持市场化并购重组,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总规模为200亿元的科技企业并购基金。
在穗港澳科技金融合作方面,广州将在南沙区、黄埔区开展穗港澳科技金融合作试点。推动港澳机构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参与投资广州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基金);争取落地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支持广州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境外投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探索由穗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大湾区相关科创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