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8日电 8日晚,深交所向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孚日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详细说明回购事项、股权转让事项的筹划启动、决策过程等具体时点,是否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及及时性等原则。
公开市场数据显示,2020年4月28日至5月7日,孚日股份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暴跌,累计跌幅达40.99%,5月7日收盘价创2020年2月5日以来历史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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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孚日股份披露《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5月8日,孚日股份披露《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控股”)拟转让其持有的20%股权,该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孚日股份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深交所指出,5月6日晚间孚日股份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根据相关公告,孚日股份财务总监于2020年4月30日向孚日股份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孚日控股已于2020年5月7日就股权转让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随后公司于5月8日披露控股权变更提示公告。
对此,深交所要求孚日股份再次核实相关《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相关描述是否属实、准确,并详细说明回购事项、股权转让事项的筹划启动、决策过程等具体时点,是否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及及时性等原则。
深交所还指出,孚日股份曾于2019年9月进行股份回购,请结合现金流情况、回购原因、股权结构等因素,说明短期再次回购股份的原因、可行性及合理性。
深交所要求,说明回购事项和股权转让事项的内幕信息保密情况,是否已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并说明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官网资料显示,创立于1987年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秉承“以诚求成、共创共赢”的企业理念,发展成为一家以家用纺织品为主导产业,集国内外贸易、地产、热电、电机等多元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200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