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的美国大叔已经谈了两年多的恋爱了,其实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屈指可数,从美国Albany(奥尔巴尼)一起去 Boston(波士顿)三天两日游到我把他“拐骗”到中国两次,以及我为了追回他飞去美国,我们总共见面的次数只有四次,相处的时间总共加起来还不到两个月,我们俩隔着一个太平洋,最后能走到一起还真是一个奇迹,中间也有想过就这么算了,确实其间也分过手。
事情就要追溯到2013 年的夏季了,那时还是大三学生的我抱着一颗对美帝的狂热(当时特么羡慕能说一口流利英语,能跟各国友人畅谈世界的人)报名参加了一个大学生暑期赴美实习项目,来到了Williamsburg (威廉斯堡市)。
初来乍到,我的闺蜜Venus小姐——一个 极度自信、性感而且思想前卫的女子(目前有一稳定双国籍男票—英国和香港籍)怕我在异国他乡“寂寞难耐”就介绍了这美国大叔给我(其实当时我没有她想象的那么“饥渴”!不过也有“饥渴”的时候,那时还没谈过恋爱的我特别希望找个高大威猛有至少六块腹肌的美国帅小伙谈场异国恋,好不容易出趟国怎么能亏待自己呢!于是就鬼使神差地在美国最大的相亲网站上面注册了会员(跟中国的世纪佳缘差不多,老在电视上打广告)。最后白白给这网站贡献了 80 多美金,当时我每小时的工资只有 7.5 美金,结果一个男的都没捞到,心痛死我了。
当时年幼的我其实对于大叔级别的男子是不怎么感冒的,但是想想可以问他些问题,顺便练练英语也好,于是就加了微信。至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两人的话题是天南地北,都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于是乎我们就决定在项目结束以后见上一面,地点在纽约州首府 Albany,他开车去火车站接我,再顺便一起去波士顿看看哈佛。
我们能走到今天还多亏了那次 first meeting,他后来跟我说是我的美貌吸引了他(反正夸人又不要钱)。在那三天两夜了,虽然我们住同一个房间,最后倒也是安全地度过了,按照后来他的解释,“I just didn’t think it was right. It was too fast to do that. And I didn’t want to scare you away. I fell in love with immediately as soon as I met you. I knew I would see you again. ” 其实那晚他确实也没承诺过什么,当时我倒是认为我们肯定会在一起的,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傻得可爱,凭什么我就确定那不是最后一次见面呢?后来,事实证明我的自信还是有点儿根据的。
在 2014 年的 3 月他飞到广州陪我过生日,那是他第一次来中国。我还记得在没来之前他是各种 nervous,还专门找了个旅游代理帮他买机票、买保险、订酒店。更夸张的是他还专门去医院打了很多的疫苗,仿佛他是要去到一个第三世界国家而且随时有送命的危险。这些还不算什么,最让他感到折磨的是,得知我的美国大叔要来中国,我的闺蜜各种要求代购就找上门了,他经常很无奈地跟我说“Honey, I don’t have enough space in my suitcase.”
见他这么可怜,我也不忍心让他一个客人千里迢迢第一次来中国就帮别人带那么多东西,而且他是个特别胆小的人,生怕海关截住控告他走私把他遣返回国。其实也不能说是胆小,只是他一直都是个好公民,遵纪守法,就像我去美国找他,让他给我开车,他死活不肯一样。
在广州的几天里,他跟着我吃了很多中国美食,一向吃惯了西餐用惯了刀、叉的,学着我用筷子尝试各种菜也挺有趣,他常常说“Honey, thank you for showing me the different world and teaching me things.”几天吃下来,他被中国的食材种类震惊到了,想想他之前连竹笋都没有吃过也难怪。其实,在我看来,西餐的食材很少,做饭也特别的简单,很多美国人做一顿饭就 20 多分钟,相比中国人一个吃饭流程下来要两个多小时真是容易多了。
话说第一次广州行还算顺利,接下来第二次他又订了机票在同年的 9 月飞到了成都—— 我的家乡,回想起第一次他来广州时,他就问我,“中国安全吗?”我想说,这里比你们那个人人可以配枪的国家安全多了!
记得有一次,我准备带他从近路回家。从我爸爸在成都荷花池批发市场的店回家,他一走到路口便停下来了,然后很担忧地问我“Honey, are you sure It is safe for me?” 顿时我就想上去两巴掌,老娘走这条路几年了也没见着不 safe,你还怕别人把你 kidnap(绑架)了不成。 其实心里也明白,只是当时觉得他太矫情。在美国的很多城市,很少有像这样看上去不怎么安全又不怎么卫生的小巷,而且他去到哪里都是开车,走路的时候太少了(难怪很多美国胖子)。想想他在美国就连去一个走路五分钟就到的超市都要开车,我是真的理解他当时的心情了。
凡提到四川美食,估计大家都会想到“串串儿香”,可我这外国大叔跟别的外国人就是不同。对这个稀奇玩意儿并不感兴趣,几次想在路边给他买来试试,他都摇头拒绝了,说 “It seems not clean, The bacteria will make my stomach feel not good.”
记得今年去美国的时候,他兴高采烈地跟我说他要为我做美国牛排,然后就去超市买了一块儿牛排回来洗都没洗就准备放下去煎,对于一个来自什么都被污染了的地方的人来说,我简直不能接受,就像到目前为止,我还不能接受在美国直接饮用自来水一样。可他说超市有监控食品细菌含量,拿回来就可以吃,最后我还是逼着他洗了再煎。所以他在成都的饮食真是让我伤透了脑筋—— 除了我家里和酒店的东西他吃以外,几乎很少能说服得了他去尝试一些街边小吃,而且经常问我那些食物都是由什么材料制成的,对于母语不是英语的我来说跟他解释食品原料实在是 一种折磨!
虽然我们在一起时间不长,但是我们彼此相互迁就,为了对方去尝试学习一些新的东西,这让我们都感觉世界其实比我们想象得大得多。虽然我们有分开过,这还得归因于中国 5000多年的传统文化,家里人一开始是坚决反对的,他们可不愿意自己养的小白菜就这么给一只猪给拱了,而且还是一直外国猪!至于我,我是不愿意放弃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得。
为了不再受距离的折磨,我们决定真正地在一起。很幸运的是我已经成功拿到美国的学生签了,先去适应当地的生活,剩下的就是好好在一起了。总得来说,不管和哪个种族、哪种肤色或是哪个年龄段的人谈恋爱,主要是看人而不是事,其实恋爱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