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新闻网 | 中国 | 国际 | 社会 | 娱乐 | 时尚 | 民生 | 科技 | 旅游 | 体育 | 财经 | 健康 | 文化 | 艺术 | 人物 | 家居 | 公益 | 视频 | 华人
投稿邮箱:uscntv@outlook.com
主页 > 移民 > 生活 > 正文

9月1日起慈善组织公开募捐、重大资产变动等情况须公开

2018-08-09 16:58  新华网  管理员004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记者8日从民政部获悉,日前已出台部门规章《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并对外公布,将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等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办法明确,慈善组织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责任;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得以新闻发布、广告推广等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信息公开义务。

根据办法,慈善组织应当公开的信息包括:办法规定的基本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有关情况;慈善信托有关情况;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情况;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

办法同时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按年度公开在本组织领取报酬从高到低排序前五位人员的报酬金额,并公开本组织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的标准。

办法还规定,,慈善组织不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或者公开的事项不真实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民政部门可以要求慈善组织就信息公开的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必要时可以进行约谈,并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在信息公开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民政部门应当进行记录,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记者罗争光)

  声明:文章大多转自网络,旨在更广泛的传播。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美国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有稿件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uscntv@outlook.com。

上一篇:11家网络募捐平台上半年筹款总额超9.8亿元
下一篇:特朗普:下周开始,数百万无证移民将被驱逐出境!

热点新闻

重要通知

服务之窗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法律声明| 招聘信息|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美国新闻网的立场和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美国新闻网由欧洲华文电视台美国站主办 www.uscntv.com

[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邮箱:uscntv@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