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摆摊儿了,喜大普奔。
我以前也是摆过地摊儿的。
那是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当时家里给我每个月的生活费是110元。一到月底,就只能少吃顿饭,或者和同学借饭票,不行就跟同学一起打饭蹭饭。为了改善这种吃不饱的状况,我必须得出去打工赚钱。
圣诞节之前,利用周末到北京的天意小商品市场批发了一批贺卡,到北大附近的中关村小学门口摆个摊,好像就是一块布,把贺卡摊在地上。正赶上下学,很多学生和家长驻足,挑选贺卡。
四五点钟,天就黑得透透的。那时北京的冬天真是冷啊,薄薄的毛线手套里手都冻红了。我一边跺着脚,一边往手上哈气。真想早点把贺卡卖掉,可是学生们特别是家长们对几毛钱的卡还在拼命砍价。过了晚饭点,学生早已散去,三三两两的路人也没有再停下脚步,我把几张剩下的卡装进书包,卷起地上的布,走回了北大。
这虽然是我第一次摆地摊儿,却不是我第一次工作。
初二的暑假,到家里附近的菜市场勤工俭学,是我第一次上班赚钱。这个菜市场是国营的,我和姐姐在菜市场和一些三四十岁的大姐大妈们一起卖菜。我们一人一天轮岗。
帮助大人一起抬菜筐,卸菜,拣出烂西红柿烂柿子椒,大夏天的,烂菜臭气熏天。豆角、茄子、冬瓜、西红柿、黄瓜、柿子椒,分别摆成一堆堆。除了照顾蔬菜,还要扫地,擦柜台。我最期待的就是每周能给当地公安局拘留所送回菜,可以跟着大车一起到监狱去。作为小姑娘,能去的监狱感觉还是满新奇的,想象着铁栏后面会是什么样的犯人。那时监狱的墙上尽是画着大勾的布告,就是宣布被枪决的人。
那时都没有空调,夏天热得也是难熬。午饭后大多数人要睡午觉,也是菜市场最清闲的时候,我们坐在小马扎上有一搭无一搭地聊天。那些大姐大妈们喜欢聊周围的邻居,大家都认识,对各家的事也很清楚,谁家的小闺女搞对象了,哪家的傻子又惹事了等等。虽然已经过去三十几年了,现在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那个夏天炎热的风扑面而来。
一个夏天,我和姐姐每人拿到37块5毛的工资,从那以后,我真是知道了赚钱的辛苦,再也不敢乱花钱了。
差不多五年级的时候,我家楼房下面一个小平房里面住进一家三口,开了一个烙饼店。主要就是烙大饼和炸油条。我不知怎么,对他们很好奇,每天下了学做完功课,就跑到他家去观看他们怎么烙饼。我大胆地问是不是能跟他们学习做。他们很爽快地教我和面,擀面,抹油和加盐,还让我自己烙,我的手很快就不怕翻饼时被烫了,可以全程自己操作烙一张饼。大人下班后是生意最好的时候,我还帮他们收钱。
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对这个饼摊那么着迷,也许是觉得跟老板全家能聊?虽然他们的面目已经在我的记忆里模糊了,但他们教我做烙饼的手艺我至今都没有忘记。
初中时我住在家里,所以花销不大。高中时住宿,学习比较紧张,没时间也没机会去打工赚钱。直到上了大学,我家刚在北京市中心借款买了房,那时知道家里借了“巨款”,经济情况不好,也会体谅父母。为了吃饱,再有点零花钱,我开始拼命打工赚钱。我几乎尝试了所有能在校里校外找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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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北大的招工广告一般都是贴在三角地,或者贴在宿舍楼前的黑板上。我们宿舍招揽了一个写信封的工作。忘记每个信封是几分钱了,反正我们整个宿舍的六个姑娘熬了一晚上,终于完成了几千个信封,当时感觉像扒了一层皮。
我还做过站在建国门赛特商场门口发小广告的活儿,还有在贵友百货门口发卫生巾。要求就是不能把广告和物品丢弃到垃圾桶,不能全部给一个人,只有一件一件发完才能回家。很多人并不喜欢拿我们递出的广告,但是发卫生巾的时候,感兴趣的人大大增加,大家看到是东西,也不管是什么,男的也过来拿,这样,我们很快就能完成任务。发广告除了让我脸皮变厚,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特殊的记忆,倒是让我父母每次见到发广告的人,都会主动走上去积极地拿一份广告,因为他们还记得当初我的辛苦,就同理到别人家孩子的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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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留学生卖过衣服,给中学生和外国留学生做过家教,帮韩国外派人员写过论文(一篇1500元),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帮北大心理系做心理实验。每次实验只有两块钱到五块钱的酬劳(给中学生做家教一小时10元),但是实验过程很有趣,每次把自行车停在爬满青苔的心理学系楼前,穿过昏暗的楼道,走进破旧的教室,我都是开心的。
因为我一直积极投身于工作赚钱,到了大二,我就不用再向父母伸手要钱了,也没有再欠同学饭票或者跟他们蹭饭。到了大四,我在外企找到了兼职,每个月1千元人民币,进入了学生时代的小康水平,不仅能给父母买得起40块一张的电影票看阿甘正传,还能一下拿出3000块借给同学。
因为大学时家里欠的房款,我其实内心有很大压力,是父母始料不及的。挣钱不给父母增添负担,甚至补贴家用,是我工作的全部动力。要毕业的时候我和父母说:“我一不考研,二不出国,就要一心一意地给家里赚钱。”所以我毕业就去了外企,完全忘记了自己曾在18岁的时候在日记里写下“我的一个目标就是能去哈佛公费进修,我一定努力努力努力!!!”的话。
命运真是奇妙呀!虽然我毕业时根本没想过出国留学,但还是让我在工作中遇到了在美国工作的先生,让我决定和他结婚,那就必须要在美国生活,要在美国立足,就得有个学历,于是我就申请了哈佛商学院,最后还幸运地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