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人生中有没有特别的高光时刻?在刚刚过去的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阅兵式上,很多参加了这次活动的人都说达到了自己的人生巅峰。国庆盛典的确令人振奋,久久让人回味。在国庆假期我还读了一本书,并得以管窥作者人生中的高光时刻:《我在好莱坞演过一次电影》。
初读时,手不释卷,酣畅淋漓。读罢掩卷,意犹未尽。《我在好莱坞演过一次电影:天大杂说录》,是笔名为齐天大的齐一民先生的新著。“嬉笑怒骂皆文章,行藏去留尽话题。”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多用短句,题材遍及古今中外,把幽默作为武器。敢于嘲笑,也善于自嘲。这是作者独有的行文风格。
在那篇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改编的小说中,作者详细地记录了自己留学期间在好莱坞大片中跑龙套的过程,并给了我们一次欧·亨利式的阅读之旅。在文章的后半部分,作者不无自嘲地写到,在好莱坞大片中贡献了用慢速播放了数十遍之后才能发现的很像自己的腿型之后,作者很快在几百人中脱颖而出,找到了一份薪水颇丰的工作,而能被录取的重要原因就是履历表上的那行大字:我曾在好莱坞巨片《Hilander》中扮演过重要角色。
《我在好莱坞演过一次电影》是一部名副其实的、包罗万象的“杂说录”,从副标题“奇谈大论论大千”、“胡说八道道男女”、“半懂不懂评艺术”、“冷言冷语说文坛”、“好心好意讲故事”的丰富性就可以想见作品涉及领域的纷繁。书名“我在好莱坞演过一次电影”则是包含在“半懂不懂评艺术”中的一个短篇小说,最初发表在《作家》杂志,并被《小说月报》转载。这部小说是依据留学加拿大期间的亲身经历写成的,是一个真实反映第一代留学生生活的有趣故事。本书除了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之外,另外一个特征就是表述语言非常丰富,每一个小的段落都能看到作者变化多端的“语言游戏”,包括长短相间富于诗性的大段落排比,以及错落有致富于弹性和不寻常想象力的遣词造句等等。
齐一民先生阅历丰富,拿过多个学位,换过多种职业,掌握多种语言,对各种人和事都有独特的感悟。在一次文化论坛上,齐一民先生曾诚恳地说:“我深受托尔斯泰和雨果的影响,其实,写书的最终目的还是用自己的笔,记录世界上的事情,我最终追求的是‘大人道主义’,大写的‘人道’。”
每一代人都有记录自己时代的义务,即使时代匆匆而去,我们笔下的东西永远都在。而这,或许就是无数写作者的“初心”吧。
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