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世界日报》综合编译报道,全美80多家主要企业1日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辩前法律陈述,要求最高院继续维持目前大学录取时考虑种族因素,认为平权行动对构建多元化的劳动力和提高企业利润至关重要。
最高院秋天将听取两个上诉案的口头辩论,结果将影响到未来大学录取的种族政策。亚裔学生在此案中的入学权益是主要关注点之一。
包括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联合航空(United)、美国航空(American Airlines)、苹果(Apple)、英特尔(Intel)、拜耳(Bayer)、通用电气(GE)、亨氏(Kraft Heinz)、微软(Microsoft)、威瑞森(Verizon)、宝洁(Procter & Gamble)和星巴克等大公司表示,大学培养的种族多元化学生为企业提供了多元化和受到良好教育的求职者,能够满足公司与客户的需要,“大学生的多元化日益重要,政府必须继续促进”。
这些企业表示,种族多样性在迅速多元化的美国不仅是许多人的道德诉求,而且也是底线,禁止大学录取中考虑种族因素,将损害企业打造多元化劳动力的努力。
杜邦(DuPont)和吉利德(Gilead)科学公司等八家高科技企业表示,高院不能推翻平权行动,大学生的种族多元化对培养未来的创新人才至关重要,“如果不培养多元化的学生,就不能培养出最优秀的学生。市场需要种族和其他多样性,将使国家经济更健康”。
高院1978年以来相继裁决,种族是大学录取的考虑因素之一,大法官欧康诺(Sandra O'Connor)2003年就Grutter v. Bollinger一案裁决道:“为了培养合法的公民领袖,必须为各种族和各族裔的合格人才提供成长为领袖的道路。”
但保守派的“学生录取公平”团体对这一裁决提出挑战,认为在成立最久的私立大学哈佛和最古老的州立大学北卡罗来纳大学,种族不能作为录取的考虑因素,要求高院撤销前判。
该组织称,哈佛大学录取过程中被淘汰的亚裔学生比重过高,违反了高院的先前判例和学生的宪法权利。
挑战被两个联邦下级法院驳回后,如今高院决定听审,被广泛视为大法官可能愿意重审先前有关平权行动的判例,可能取消大学录取的种族因素。(孙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