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议会在10日的全员大会(Stated Meeting)上通过多项新法案,旨在提高建筑工地的环境安全、减少施工工人伤亡。
由市议员莫亚(Francisco Moya)提出的“Int.No.2276-A”法案将要求大型建筑(major building)的施工工地,除了必须设有一个全职的安全协调员(safety coordinator)或安全经理(safety manager)负责监督工地的环境安全之外,还须指定一名全职的施工监理(construction superintendent),由其负责检查工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参与施工项目的总体管理。
此外,该法案还规定,在属于大型建筑的施工工地,出任施工监理的人只能担任这一个职务,不可兼职其他职务。而在非大型建筑施工工地,出任施工监理的人只可有限制地在同一期间兼职。上述新规定将从2022年6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期间,分阶段执行。
莫亚表示,施工工人这一群体长久以来面临着受伤乃至死亡的工作风险,新法案将有助加强和提升施工工地的环境安全,要求施工公司承担起保障工人生命安全的责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2017年,市议会曾颁布第196号地方法(Local Law196),要求对大型建筑工地的工人和监督员进行安全培训。市房屋局(Department of Buildings)于2018年成立建筑安全合规小组(Safety Compliance Unit),负责对大型建筑工地进行主动性的临时检查,例如抽查负责工地安全的人员是否到位等。2019年,与施工工地的伤亡案件比前一年减少了20%以上。
与此同时,由市议员康尼基(Robert Cornegy Jr.)提出的“Int.No2263-A”法案将通过降低“大型建筑”高度的门槛,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督。在该法案通过之前,“大型建筑”施工工地属于拥有或拟建10层或以上,或者125英尺或更高的建筑的施工工地。该法案门槛分别降低到七层或七层以上,或者75英尺或更高。
康尼基表示,降低“大型建筑”施工工地的门槛,让更多施工工地被纳入到更加严格的安全规范要求当中,包括要求工地向市房屋局提交现场安全计划以供审查和批准,并要求这些工地配备全职的安全协调员或安全经理。该法案将在成为法律之后的3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