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 程春雨)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按照“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原则,在保持原有框架体例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鼓励各地创新办税方式,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质效。
“简政”再下一城:大幅削减证明资料和跑办事项
按照简政放权要求,《规范》取消“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审批”和“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两项审批。为有效解决纳税人新办难、注销难问题,新版纳服规范改税务登记为信息报告,推行新办企业“套餐”;改税务注销为清税申报,推行“免办”“即办”“承诺办”,下大力气优化新办注销程序。
较之前《纳服规范》,新版纳服规范大幅精简纳税人办税资料,70种外部门证明类资料不再需要报送,148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便利”体验更强:招招直指办税痛堵难问题
在整合涉税事项方面,将原国税地税98个共有办税事项由“两次办”“联合办”变为“一次办”,对附加税(费)申报、房产交易申报等34个关联事项实行“串联办”;同时简化办税流程,提供操作指引,整体提升办理效率。
在规范业务流程方面,将业务流程分为受理、办理、反馈、存档4个环节,明确各环节执行步骤;严格落实“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等要求,加强前后台衔接,消除办理流程差异,有效规范纳税服务工作。
在拓展办税渠道方面,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提高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比重,明确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或自助终端办理事项,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办税渠道。
“管理”苦练内功:重点完善事中事后管理
《规范》制定过程中,税务总局既瞄准办税负担做“减法”,又在后续管理上做了“加法”。
——强化实名验证。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对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税务注销等高风险事项,明确实名验证要求;对其他事项,通过减少报送资料引导办税实名验证,有效甄别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对涉嫌虚领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进行“锁定”,既有效防范逃避税风险,又切实保障守法纳税人权益。
——强化管理衔接。将管理措施向纳税人办税事项传递,比如把新办纳税人发票管理、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辅导期管理等内容纳入规范,明确申领发票的用量和最高开票限额;围绕加强前台风险应对,增加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要求,对低风险事项合理提醒,对中高风险事项及时阻断。
——强化信用监管。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明确对A、B级纳税人,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享受税收优惠、留抵退税、税务注销等方面提供便利;对C、D级纳税人,在发票供应、退(抵)税办理、出口退税等方面给予约束,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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