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当地时间8月9日,马来西亚国家安全理事会公布国家复苏计划第二及第三阶段标准作业程序(SOP),修改了不鼓励出入公共场所的年龄群,从原来的12岁改为17岁以下。
根据相关指南,在实施第二和第三阶段的马来西亚州属及直辖区,17岁以下的孩子不被鼓励前往公共场所。在实施第一阶段的州属及直辖区,除了看病、紧急事务、教育及运动目的,12岁以下孩子禁止出门及到公众场所,以避免感染新冠肺炎病毒。
马来西亚新冠免疫协调特别工作队(CITF)指出,尽管当局允许12至17岁青少年通过手机应用程序登记预约新冠疫苗接种,但基于青少年接种第2剂疫苗后有出现心肌炎和心包炎的风险,当局暂没有向12至17岁青少年发出接种疫苗的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