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6月10日电 据《欧洲时报》报道,最近,有消息称,数位持奥地利五年居留签证的中国人在搭乘航班从中国到奥地利时,因为在中国居住时间超过一年,其奥地利“五年居留许可”因此作废,被拒绝入境奥地利。
《欧洲时报》采访了多位奥地利律师,咨询相关法律规定及应对措施。
奥地利律师保罗·凯柏林格介绍,当谈及外国人在奥地利生活的“签证”或“居留权利”,一般我们彼此会问“你是几年的签证?一年签、三年签,还是五年或永居?”但奥地利的居留权,其实不是根据持有者允许在奥地利居留时间的长短来区分的,而是根据逗留目的(比如自雇、受雇、艺术家、工作有无薪酬等),目前共有12大类不同的居留许可。
奥地利居留许可的期限通常为12至36个月,如果申请人继续满足居留许可的要求,则可以申请延期。对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限制取决于居留许可的目的。例如,在奥地利的逗留只能用于预期目的,例如“定居许可-不包括有薪酬工作”的持有人,不得在奥地利从事有酬劳的工作。但居留许可的用途可以被更改,需要申请人向居住地的相关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奥地利的居留法(NAG)第10(2)条,如果当局认定居留许可持有人(“欧盟永久居留”持有人除外)的生活重心不再位于奥地利,则其居留许可会被认为失效,无法继续在奥地利居住。尤其是,一年中在奥地利登记住所中的居住时间未满六个月,或者被认为生活重心已不在奥地利,则会被判定居留许可失效。
此外,奥地利的“配额移民”居留许可持有者,即允许他们在奥地利定居但不能从事有酬劳的工作,这类居留许可与大多数其他居留许可一样,每年在奥地利居住时间必须超过6个月或生活重心必须在奥地利。
当局判断居留持有者的生活重心是否在奥地利时,持有者在奥地利登记住址的居住时间是非常重要的决定因素。虽然这不是判断居住在奥地利的必要前提,也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在奥地利外的短期逗留,不会中断居留持有者在奥地利的居住时间或成为生活重心改变的因素。如果因不可抗力(如疫情)或个人原因(必须暂时照顾生活在奥地利外的亲属)而必须在国外停留更长时间,是否等同于在奥地利的居住时间不够或生活重心转移而导致居留失效,必须基于每个不同的个案进行评估。
保罗·凯柏林格建议,如果持有奥地利长期居留者目前人还在中国,并打算回到奥地利,最近一年在奥地利生活时间不足6个月的,应提前联系奥地利当局说明自己不在奥地利的时间及原因。
如果居留持有人已经抵达奥地利而居留许可被宣布无效,他建议立即寻求法律帮助,并与自己的律师商议在自己目前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对当局的决定提出上诉。
奥地利居留许可被认定无效,可以申请新的居留许可,但必须满足与居留目的相对应的要求。如果是不能从事有薪酬工作的配额移民居留权,一旦被取消,则必须再次等待新的配额,由于这耗时很久且成本不菲,如果配额移民居留许可被认定无效,保罗·凯柏林格建议,如果有胜诉可能就应该向当局提出上诉。具体情况应由律师进行评估。
一位奥地利太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表示,由于各种原因持有人在奥地利的居留权可以被撤销,签证也可以被取消,但所有的撤销、取消决定,原则上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采取补救措施。为自己辩护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必须联系到相关当局,可行的安全措施包括通过奥地利邮局寄出后续申请等。太阳律师事务所建议涉事者应该在离开奥地利前就联系相关当局,因为有些防范措施在离开奥地利后就无法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