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5月29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9日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条例)。条例将于本月31日刊宪公布,随即正式生效。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当日消息,林郑月娥表示,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是行政长官的宪制职权之一。她在一年内行使有关职权先后签署四项完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贯彻实施的法例或法律文件,深感责任重大。
林郑月娥提及的四项法例,分别是2020年6月11日签署的《国歌条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在2020年6月30日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签署有关公布并实施的香港国安法;2021年5月20日签署的《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2021年5月29日签署的《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 。
“法例的生命力在于其是否得到准确及贯彻落实。特区政府会履职尽责,无畏无惧地果断执法,竭力维护特区的宪制秩序,确保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林郑月娥指出。她亦感谢立法会通过有关法例,以及社会各界和市民对各项立法工作的支持。
她表示,完成条例的本地立法工作后,特区政府目前的工作重点将包括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力求达致“清零”;依法筹备未来三场选举,确保选举公平、公正和公开地举行;以及推动经济复苏,并与立法会共同努力解决重大民生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