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治的国际观察
□ 刘静坤 余萌 刘天舒
2021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涉外领域立法,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
对此,海外媒体普遍评论称,涉外领域立法对中国现阶段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亚洲时报》在3月10日的报道中指出,自2018年以来,中国已有上百家企业受到各种外国禁令和限制的打击。外国有关法律与措施在域外的不当适用,对中国企业的正常经贸交往造成了不利影响。但目前为止,中国尚未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以确保因外国法律与措施的不当域外适用而遭受损失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得法律救济。报告提出的充实法律“工具箱”意味着,今年1月出台的《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以下简称“《阻断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内容有望纳入国家立法,成为全国性法律,填补原来的立法空白。新加坡《联合早报》的一篇文章亦表明,在全球贸易和科技竞争领域,如果没有建立相应的国内法律机制,就会受到他国的法律牵制,因此,中国当前迫切需要打造维护本国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报道认为,中国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能够为反击外国的不当制裁和其他惩罚性措施奠定法律基础。
此外,海外媒体高度关注中国在涉外法治领域已经开展的相关立法工作。
3月8日新加坡《联合早报》的报道认为,中国商务部在去年9月公布了《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为反制美国接连打击中国科技企业铺路,并在今年1月发布了《阻断办法》,以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的不当域外适用对中国造成的影响。海外媒体对此给予了积极评价。
新加坡《联合早报》在1月10日的报道中指出,《阻断办法》在信息报告、发布禁令、司法救济等方面,借鉴了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和制度设计,同时立足中国国情,考虑了中国应对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的实际需要。《联合早报》3月9日的文章援引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东亚国际关系助理教授Ryu Yongwook的观点分析指出,即便中美未来可能出现“法律战”,对世界而言也不一定是件坏事,“我们宁可各国通过法律途径和平解决分歧,而不是使用军事手段”。
此外,法国国际广播电视台也在报道中强调,中国制定阻断立法是为了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不会影响中方承担的国际义务,其法律规定本身“不针对特定国家,不针对特定领域的特定交易”。阻断立法的后续实施与执行问题也吸引了海外媒体的广泛讨论。路透社在报道中引用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立余的发言,表明禁令制度的实施,将在考虑相关措施和企业具体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严格评估、审慎确认。
海外媒体还关注到阻断立法的现实影响以及未来发展动向。彭博社分析认为,金融行业将成为受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阻断办法》可能会导致中国金融机构处理的涉及受制裁实体的交易比以往更多。《联合早报》的一篇文章指出,《阻断办法》作为商务部的部门规章,其级别不高,约束力亦尚有待提高。未来,如果《阻断办法》规定的内容有望纳入法律或行政法规,就可以促使法官依据阻断立法的相关规定对案件作出裁决,也有利于中国反制裁机制的顺利启动。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国必须加快推进涉外领域立法,才能适应国际形势深刻复杂的变化,用法律武器捍卫国家正当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