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选取12个立法项目实行主办制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沈司 记者 万承源)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人才培养,促进法律专业人员、社会力量有效参与立法工作,江苏省司法厅结合省政府立法计划,制定2021年立法项目主办制实施方案。
据介绍,方案重点从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等领域选取12个立法项目实行主办制,占全年正式项目60%。在加强公共安全方面,选取《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在保障民生方面,选取《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等;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选取《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等;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选取《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等;在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方面,选取《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