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3月24日电 据马来西亚《诗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国民登记局(JPN)周一(22日)在社交媒体专页发布大马卡(MyKad)遗失罚款的详情,当局还强调,国人遗失大马卡3次或以上将受到当局调查。
根据官方图表显示,第一次必须缴付100林吉特,第二次300林吉特,第三次或以上则是1000林吉特,每次补发还需要缴付10林吉特的手续费。
当局表示,第一次遗失大马卡可直接前往国民登记局补办,第二次遗失大马卡必须向警方报案,若遗失大马卡第3次或以上,除了需要向警方报案,还会被国民登记局官员调查。
欲知道更多详情,民众可以拨打国民登记局热线(03-8880 7077)或浏览官网。
此前,槟岛东北县警区主任苏菲安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很多人报假案,是因为有80%的涉及者遗失大马卡后,在申请新大马卡时,为了避免国民登记局罚款而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