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对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国家普通护照的人员,因下列事由确需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办签证的,也可以向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申请办理签证:
(1)中方临时决定邀请来华参加交易会的;
(2)应邀来华参加投标或者正式签订经贸合同的;
(3)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或者参加合同验收的;
(4)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者工程抢修的;
(5)应中方要求来华解决索赔问题的;
(6)应邀来华提供科技咨询的;
(7)应邀来华团组办妥签证后,经中方同意临时增换的;
(8)看望危急病人或者处理丧事的;
(9)直接过境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时内乘原机离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境的;
(10)其他被邀请确实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请签证,并持有指定的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函电的;
(11)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并注册的国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5人以上外国旅游团。(来源:《侨务政策法规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