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10月19日电 据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网站消息,近日,葡萄牙部长理事会通过法令,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相关临时特殊措施进行调整,其中涉及葡萄牙公职部门签发的有关证件在疫情期间的法律效力。
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提醒广大在葡中国公民关注,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疫情期间过期证件(葡萄牙公民身份证、葡萄牙登记机关和民政部门签发的认证或证明性文件、驾照和签证等在葡居留证件以及许可证等),葡萄牙公职部门在2021年3月31日前仍认可其各项法律效力。
请注意:有关政策法令最终解释权归葡方所有。中文译文仅供参考,更多信息可径查法令原文或径询专业人士意见。
葡萄牙部长理事会公告原文:
https://www.portugal.gov.pt/pt/gc22/governo/comunicado-de-conselho-de-ministros?i=375
来源:http://www.chinaqw.com/hdfw/2020/10-19/2731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