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9月23日电 据新西兰中文先驱网编译报道,近日,一名华人租客由于押金的退还问题,并控诉房东侵扰了其“享受安静空间”的权利,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今年2月14日至5月14日期间,Yeo Chen租住在Avondale一处物业,其房东为Ling Chao Liang。
Chen要求退还押金,房东也同意了,但他们在金额上产生分歧,Chen还要求房东赔偿因 “侵扰租客安静享受自主空间” 的损失。
此前,Chen被要求缴纳24446.83人民币押金,这笔钱存入了Liang在中国的个人账户。
但是在退还押金时,Liang以其公司Grace Property Management的名义向政府的押金中心(Bond Centre)支付了3600纽币,相当于3周的租金。
然而,Chen认为Liang的公司从中获利。Chen称,在交押金时,房东曾告诉他使用什么汇率计算,但在退押金时又用不同的汇率将其兑换成纽币。
Liang否认了他利用汇率获利,并说他建议Chen去查一下新西兰银行的汇率来自行计算。
Liang强调说,他之所以同意让Chen用人民币转押金给他,是为了给租客提供方便,因为他没有新西兰的银行账户。
租赁仲裁庭表示,这一做法“无疑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取的”。
之后,两人在微信上发生了争吵。
根据《住宅租赁法》第38条的规定,在租客租赁期间,房东不得侵扰租客安静享受自主空间的权利,不得干扰租客的私人生活。
如房东的行为构成骚扰租客,属违法行为,租客最高可获2000纽币的赔偿。
Chen根据此条例提出了索赔。
Chen告诉租赁法庭,在讨论押金问题时,Liang言语粗鲁。此外,他也没有在租约上签过字,可能是由房东签的,房东还要求他搬走。
Liang说,他没有强迫Chen搬走,在租约的期限内,他一直住在这里。
然而,根据租赁法,租客有权享受安静的空间,这意味着“租客的生活质量有权不因房东或者房东代理人的行为而明显受影响”。但在裁决时,仲裁庭也必须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即房东和租客关系往往是建立在个人之间,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互动。
仲裁庭认为,微信上的争吵是“性格的冲突,但不至于破坏租客享受安静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东使用的言语粗俗无礼,但不属于人身恐吓或威胁。”
仲裁庭表示,房东存在违规行为,但并不构成骚扰,因为没有证据表明“任何持续的事件”。然而,“房东使用的语言令人震惊,可合理地预计会给租客带来痛苦”。
仲裁庭裁定Chen获得250纽币的赔偿,外加27.44纽币的诉讼成本,以及3600纽币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