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庇护案件有许多人面谈失败,是因为编造故事前后不一致。
最近一位申请政治庇护失败而上诉的华人,却因为其申请书和证词一看就让人生疑,被纽约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指其“轻率敷衍”(frivolous application)、“故意造假”(deliberately fabricated),于7月17日直接裁决其败诉。
林女士在之前的上庭中,已被移民法官认定她递交的是一份毫无意义的申请,于2017年1月27日拒批。
上诉后,案子在2017年10月24日又被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拒绝。
她继续上诉至纽约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庭上周三直接判她败诉。
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在此之前,林女士已收到法庭充分的信息,口头及书面警告她提交无聊“政治避难”申请的后果。
记录中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她的庇护申请是故意编造的。
并给了她足够的机会来解释,她的庇护申请与她的证词之间存在差异。
在上诉过程中,林女士并不能令人信服的解释以下疑点:
她在庇护申请中没有提及她被堕胎。
法官说,虽然法庭“不要求申请人列出每一件被迫害的事”,但这项判案原则只针对受迫害细节而言。因为“被强迫堕胎”是她主张获得政治庇护的“唯一迫害事件”,连庇护的主诉求都被“遗漏”了,只能说明她的申请是“轻率敷衍”的。
移民法官明确询问林女士,为何在庇护申请书中未交代她被强迫堕胎?
林解释说,她不想让丈夫了解堕胎情况,说她害怕告诉丈夫自己被堕胎是“因为中国的女性都很古板保守,特别是在堕胎问题上”。
可是法官发现,林女士当时与她的未婚夫公开同居,一起在他父母家里生活。相当于未婚同居,这能说成保守吗?
多年来,中国人比其他任何国家的移民获得了更多的政治庇护。这些庇护案件真真假假,但是律师收费不菲却是真的。
一旦庇护被拒或要求补材料,就走上无数次要求重审的道路,而所有的事情每一步都要再交一次钱。
业内人士称,一些移民中介对待客户极不负责,有的案子连男女性别都忘了修改就递交给移民局。
这样的移民欺诈已经引起美国政府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