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难找,侨房保护费思量
我市对侨房保护立法开展听证,听取多单位和法律界人士意见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黄绮靖)侨房保护是(中山)我市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部分,也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外侨工委举办侨房保护立法论证会。会议邀请了市司法局、市侨务局、市住建局、电子科大中山学院等单位及市律知联程禹斌、冯靖琪、黄文忠三名法律界人士,就侨房保护立法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会上,与会人员就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对我市特定历史时期具有文化和地方特色的建筑进行保护是否属于地方立法权限、会否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保护内容相冲突、如何实现产权人无法联系或产权不明的侨房的保护等问题进行讨论。
程禹斌律师认为,对具有历史建筑风貌的侨房,可以通过地方立法进行保护。针对侨房所有人权益,可参考周边侨乡城市的做法给予充分的尊重与救济,同时做好与《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衔接。黄文忠律师认为,对侨房权益立法保护,应先明确侨房的概念定义,并针对不同产权情形与不同价值确定保护措施。冯靖琪律师认为,针对产权不明或产权人难以联系的侨房,可以参考周边城市做法建立“代管人”制度,由代管人履行侨房代管责任,同时也有利于侨房的盘活和再利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关瑞麟对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