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6月2日电 据中国驻东帝汶大使馆网站消息,5月27日,东帝汶总统卢奥洛宣布第三次延长国家紧急状态至6月26日23点59分。29日,部长理事会讨论通过应对新冠肺炎措施新法令。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国际人员流动
(一)禁止外国公民入境。禁令不适用于在东出生或取得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东籍未成年人的外籍监护人、帝汶海石油钻井平台上的工人。
(二)总理可批准为维护东国家利益或提供便利化服务的外国公民入境。
(三)执行货运或进口货物放行任务的外国公民须停留在港口、机场和陆地边界的“国际区域”。
(四)所有离境人士均须接受健康检测,特别是测量体温或其它形式诊断。如出现新冠肺炎症状,发烧超过38摄氏度、咳嗽或呼吸困难,将被禁止旅行,并接受新冠肺炎检测,除非是紧急医疗撤离。
(五)所有入境人士须接受隔离至少14天。如有新冠肺炎症状,须接受诊断检测,如确诊将接受隔离治疗。
二、关于经济活动和公共服务
(一)恢复正常的公共服务和商业活动。
(二)恢复正常的宗教、文化、体育活动。
(三)参加上述活动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事先洗手,并与他人保持至少1.5米的距离。
三、关于职业教育和培训
所有大、中、小学、幼儿园及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可在教育、青年与体育部及高等教育、科学与文化部的技术指导下,恢复面对面教学活动。
四、关于证件及授权书有效期
国家紧急状态期间,证件、授权书、签证、居留许可及其他政府法令和文件如到期将继续有效。
上述措施于5月30日生效。
中国驻东帝汶使馆提醒中国公民密切关注东国家紧急状态各项措施,遵照执行,配合东疫情防控工作。
中国驻东帝汶使馆24小时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70-774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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