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5月27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当地时间5月26日,纽约市长白思豪签署7项法案,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租户、商家和餐馆纾困。新法通过限制第三方送餐平台收取的服务费上限,延长暂停向商家收取街边用餐费以及保护商业租客免受骚扰和追责等多个方面,为陷入困境的小商家提供支持。
1.1898-A法案:禁止第三方送餐平台向未产生实际销售的电话订餐收取费用。违者将处以每次最高500元的罚款,授予市府对平台方提起诉讼的权力,要求上诉罚款并为小商家追回已被收取的费用。该法将于6月2日起正式生效,持续至紧急状态结束后第90天。
2.1908-B法案:规定了在紧急状态期间及之后的90天内,第三方送餐平台可向餐厅收取的费用上限。平台方不可向小商家收取高于每单外卖总价15%的送餐费及高于5%的其它费用。目前,纽约市的外卖送餐平台向小商家收取的送餐费用最高已达到每单外卖总价的30%。违规的送餐平台将按照每家餐馆每天最高1000美元的标准予以罚款,可以累计。也就是说,如果送餐平台在同一天对10家餐馆收取超标的费用,罚款最高可达1万美元;如果第二天仍然违规,将继续罚款。该法将于6月2日起开始执行。
3.1914-A法案:将房东威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商业租客的行为定性为骚扰。受影响的定义包括商家必须将顾客数量限定在平时的一半以内、商家被迫休业,以及业主感染新冠病毒。该法自签字起立即生效。
4.1916-A法案:规定市府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暂停收取餐馆室外街边用餐费(Indoor Sidewalk Cafe Fee),在紧急状况期间暂停收取室内街边用餐费(Outdoor Sidewalk Cafe Fee)。此前,市长白思豪已通过签署行政令,在紧急状态期间暂停收取这些费用。该法案签字生效后,室外街边用餐费将暂停收取至2021年2月底。
5.1932-A法案:规定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租客,将暂停执行商业租赁或租赁协议中的个人责任条款,以保护商业租客的个人资产。威胁或强制执行该条款将被视为骚扰行为。该法案自签字起立即生效。
6.1936-A法案:扩大了对租客骚扰的定义,以保护必要行业员工和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租客。
7.1940-A法案:将纽约市长第107号行政令编纂成法,在紧急状态期间及之后的45天内,暂停市府对续签执照和许可证的要求。这也降为市府和申请人在紧急状态结束以及企业复工后,提供足够的时间来完成和处理续签。该法案自签字起立即生效。(王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