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长葛谟批准一项新法律,使纽约成为全国首批禁止与种族有关的发型歧视的州之一。
据《纽约邮报》报道,新法律修订了《人权法》(Human Rights Law),在种族保护的定义中增加了“包括但不限于历史上与种族特征相关的发质和发型”。
该法律禁止学校和企业制定关于脏辫(locks)、辫子发型其他发型的规定,这些规定将对黑人妇女产生很大影响。
州长和立法者表示这就是歧视。葛谟称:“在我们国家的大部分历史中,有色人种 、尤其是女性因为他们的发型或发质而被边缘化和歧视。通过将该法案签署为法律,我们正在朝着纠正这一现状迈出重要的一步,并确保有色人种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
该法律名为“CROWN法案”,经签署立即生效。
加州也就该问题签署了法律,成为第一个禁止发型歧视的州。
议员赖特(Tremaine Wright)表示该法律早就应该设立。她说:“作为一个优先考虑公平的黑人女性,我已经17年没有改造天生的发质了,这个法案对我来说有很重要的个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