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规定: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应当由本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进出境地海关凭主管海关的审批单证和其它相关单证予以验放。非居民长期旅客申请进境自用物品,应当向主管海关交验下列单证:(1)身份证件;(2)长期居留证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4)提(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来源:《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为侨服务 尽在侨宝】
2020-01-24 11:25 中国侨网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规定: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应当由本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进出境地海关凭主管海关的审批单证和其它相关单证予以验放。非居民长期旅客申请进境自用物品,应当向主管海关交验下列单证:(1)身份证件;(2)长期居留证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4)提(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来源:《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为侨服务 尽在侨宝】
声明:文章大多转自网络,旨在更广泛的传播。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美国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有稿件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uscntv@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