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讯】11月1日起,福州市华侨回中国定居办理落户手续将更加简单、快捷和方便。
《福州日报》报道,根据相关规定,福州市侨务、公安机构进一步简化华侨回国定居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办理申请材料,实现了华侨回国定居办理事项在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办理条件上的“三简化”,尽最大可能方便福州市华侨回国办理落户手续。今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落户只需到拟定居地的县(市)区侨办窗口直接申请受理、初审、核准,不需再经市级侨务机构审批核准,减少了审批流转环节;华侨回国定居法定办理时限将从原30个工作日压缩至承诺办理的9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完备情况下);取消了对华侨国内居住时间的要求,细化了可办理落户的房产条件范围,取消了开具本省内户口注销证明的要求,放宽了对交验证件的要求,简化了非华侨办理落户手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