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近日公布2019年11月移民排期,亲属移民类所有类别小进1个月左右;职业移民排期仍先于亲属移民。(美国国务院网站截图)
美国国务院近日公布2019年11月移民排期,亲属移民类(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出生申请人)所有类别小进1个月左右;大陆申请职业移民多个类别前进10天至3个月不等,港澳台出生的第一优先申请人也有移进1个多月。
在“递件排期”方面,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亲属移民所有类别都有1个月到1个半月的移进。职业移民的递件排期上,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所有类别都原地踏步。
绿卡批准排期
1.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简称“绿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具体更动情形如下:
第一优先(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1类):前进45天,到2013年3月1日;上月前进14天。
第二优先2-A类(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2A类):有名额,无需排期;上月也无需排期。
第二优先2-B类(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2B类):前进37天,到2014年7月8日;上月原地踏步。
第三优先(公民已婚子女,F-3类):前进30天,到2007年10月15日;上月前进14天。
第四优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姊妹,F-4类):前进40天,到2007年1月1日;上月前进21天。
2. 职业移民
至于绿卡批准排期的职业移民,港澳台申请人第一优先的排期连续3个月前进,11月前进40天至2018年6月1日;第二优先、第三优先(一般类以及非技术劳工)、第四优先以及第五优先等都是有名额。
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第一优先,11月排期前进92天至2017年2月1日;第二优先也转退为进,前进73天至2015年3月15日;第三优先(一般类)原地不动,维持在2015年11月1日;第三优先其他类别(非技术劳工)前进31天至2008年2月1日;第五优先(区域中心)从暂无排期、变为2014年11月1日,非区域中心前进10天,至2014年11月1日。
2019年11月美国移民排期
A表:绿卡批准排期表
亲属移民 |
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 |
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
第一优先 |
2013年3月1日(移进45天) |
2013年3月1日(移进45天) |
第二优先(2A) |
有名额 |
有名额 |
第二优先(2B) |
2014年7月8日(移进37天) |
2014年7月8日(移进37天) |
第三优先 |
2007年10月15日(移进30天) |
2007年10月15日(移进30天) |
第四优先 |
2007年1月1日(移进40天) |
2007年1月1日(移进40天) |
职业移民 |
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 |
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
第一优先 |
2018年6月1日(移进40天) |
2017年2月1日(移进92天) |
第二优先 |
有名额 |
2015年3月15日(移进73天) |
第三优先 |
有名额 |
2015年11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优先其他(非技术)劳工 |
有名额 |
2008年2月1日(移进31天) |
第四优先 |
有名额 |
有名额 |
第四优先(宗教劳工) |
有名额 |
有名额 |
第五优先 |
有名额 |
2014年11月1日(移进10天) |
第五优先(区域中心) |
有名额 |
2014年11月1日(出现排期) |
递件排期
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实行双轨制,在“绿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项“递交申请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简称“递件排期”)。
2019年11月的递件排期,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在亲属移民类别上,第一优先移进48天,至2013年9月1日;第二优先F-2A类(未成年子女)移进31天,至2019年9月1日;第二优先F-2B类(成年未婚子女)移进38天,至2015年1月8日;第三优先移进31天,至2008年4月15日;第四优先移进47天,至2007年7月1日。
职业移民递件排期上,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都是原地踏步。港澳台的第一优先维持在2019年7月1日,其余类别都有名额;大陆申请人的第一优先排期为2017年9月1日;第二优先是2016年8月1日;第三优先是2017年3月1日;第四优先有名额;第五优先维持在2015年1月1日。
2019年11月美国移民排期
B表:绿卡递件排期表
亲属移民 |
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 |
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
第一优先 |
2013年9月1日(移进48天) |
2013年9月1日(移进48天) |
第二优先(2A) |
2019年9月1日(移进31天) |
2019年9月1日(移进31天) |
第二优先(2B) |
2015年1月8日(移进38天) |
2015年1月8日(移进38天) |
第三优先 |
2008年4月15日(移进31天) |
2008年4月15日(移进31天) |
第四优先 |
2007年7月1日(移进47天) |
2007年7月1日(移进47天) |
职业移民 |
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 |
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
第一优先 |
2019年7月1日(原地踏步) |
2017年9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二优先 |
有名额 |
2016年8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优先 |
有名额 |
2017年3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优先(其他)技术劳工 |
有名额 |
2008年8月1日(原地踏步) |
第四优先 |
有名额 |
有名额 |
第五优先 |
有名额 |
2015年1月1日(原地踏步) |
根据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署官方网站签证公告(移民排期)专页,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的亲属移民类别及额度如下:
第一优先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优先F2-A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约140,000张职业移民签证,计有以下五个优先领域: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第二优先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优先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