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东当地时间10月9日,据多家媒体报道,一项由州长库默于今年9月签署的法律,将会对那些想隐藏自己的真实姓名、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在纽约购买住宅的神秘买家,造成重大影响。
不少有钱人以“有限公司”(LLC)的名义,购买房产,可能很多还是空壳公司。
有些买家是出于要隐藏自己的隐私,
有些则是希望保护资产,规避诉讼,
有的甚至还涉及洗钱。
根据《华尔街日报》10月8日报道,这项由州参议员James Skoufis、James Skoufis以及州众议员ken Zebrowski提出的立法,目的是限制买家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购买房产,里面有一个条款规定:
“所有买家的名字,要根据《纽约州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Law)公开,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成员的名字。”
在曼哈顿大多数新建的豪华condo公寓中,通过有限责任公司(LLC)买房已经变得司空见惯。
根据房地产交易记录,中央公园南220号的中城住宅楼(midtown residential tower),迄今为止,超过85%的购买者是通过以“LLC”结尾的公司购买的。
其中包括全美房价最高的房屋——根据房地产交易记录,房地产投资者、亿万富翁肯.格里芬(Ken Griffin)购置的价值2.4亿美元的公寓,他以“NYCP LLC”的名义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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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空壳公司都将揭秘
《华尔街日报》对税收记录进行的分析显示,约有6.1万套1∼4家庭的物业,权属落在“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liability companies)名下,其中包括12%的公寓和5%的独立屋。
2008年以来建造的公寓中,
约30%由有限责任公司(LLCs)拥有。
另据报导,
在2014年曼哈顿500万元以上的房产中,
有54%是空壳公司。
联邦官员说,一些买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来洗钱,或隐藏不正当收益。
这项法律立法的初衷是,一些居民怀疑他们的新邻居对房子进行非法的改建和间隔。
若房产所有权落在公司名下,将给房地产法律的执法上带来难度。
在9月州长签署生效后,起初并没引起众人的注意,没想到它让曼哈顿的豪宅买家首当其冲。
州参议员说,这项新法,将揭开在哈德逊河谷那些匿名购买豪宅的有限责任公司的面纱。
该新法不适用于合作公寓(Co-op)。
斯考里斯在法案签署成为法律时表示:
“邻居有基本的权利知道谁拥有隔壁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