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老汇91号“游民避风港”(Safe Haven)项目一经提出遭到华埠社区强烈反对,华埠民众、商家和业者针对华埠游民所分布不公、游民服务局(DHS)提出项目过程有瑕疵等理由提告市府,6日,该案首次线上开庭。
针对起诉方提出临时禁止令申请,纽约民事法庭监督法官艾利(Shahabuddeen A.Ally)表示将在双方陈述完毕,庭后他综合考虑后再作出决定是否签署禁止令。代表华埠民众、商家和居民的起诉方律师雷伯维兹(Laurence Lebowitz),应诉方市府代表律师哈米德(Christian Hamed)和东百老汇91号“游民避风港”(Safe Haven)项目收容承办机构“关怀游民”(Care For the Homeless)律师阿奇隆(Andrew Achiron)先后陈词。
雷伯维兹提出,华埠遭第一、二和三社区委员会分割,而游民所兴建地址地理位置上属于第三社区委员会,华埠在已有8个游民所情况下还要额外兴建游民所,这导致游民所分布不公,尽管第三社区委员会通过游民所项目,但该委员会仅有2名委员来自华埠,其他均来自下东城,不能反映华埠社区民意。他们反对当前游民所类型,仇亚歧视和暴力案件激增,华埠商民担忧住客以单身男性为主,收容酗酒、精神疾病等游民,对附近民众造成更多的安全隐患,或提升犯罪率。
针对法官艾利提出对游民所项目是否希望第一、二和三社区委员会合作,雷伯维兹给予肯定答复,同时,他对法官提出增加安全隐患、对社区商民伤害是高度推测性给予反驳,大多数人既不会犯罪,也不打算犯罪,但由于游民所人群性质,存在较高犯罪风险。
大华埠民权联盟共同主席陈建闪留言表示,第三社区委员会歧视华埠社区,拒绝听取来自社区声音,拒绝召开公听会让民众表达担忧,在委员会会议期间拒绝为非英语母语的华人提供翻译服务,甚至还拒绝华人在会议上发言,忽视来自华埠社区2300封电子投诉信件,目前人权局正在调查此项歧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