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明报》报道,以访客者(visitor)身份在加拿大的外国公民,如果收到有效的聘用意向(job offer),将继续能够在当地申请并获得工作许可(work permit),而无需离开加拿大。
依照这项公共政策申请并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工作许可证的访问者,也可以继续申请临时工作许可,以便更快地开始为新雇主工作。这项疫情时期的临时公共政策原本在2月28日到期,目前已经延长2年,直至2025年2月28日。保留这项临时政策使得访问者能够成为加拿大雇主的一个选择,因为许多雇主在当前的经济扩张时期正面临着严重的劳动力短缺。
在这一临时政策变化实施之前,那些意图申请在加拿大工作的人士通常需要在抵达加拿大之前申请初始工作许可。如果他们在获得工作许可时已经在加拿大拥有访问者身份,他们需要前往加拿大境外才能获得工作许可。有了这项政策,就没有必要离开加拿大了。
要想获得申请资格,希望受益于这项临时公共政策的申请人必须:
在他们申请的当天,在加拿大拥有有效的访问者身份;
具有由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MIA)支持的聘用意向(job offer),或一个LMIA豁免的聘用意向;
在2025年2月28日之前提交特定雇主工作许可的申请;
满足可接受标准的所有其他条件。
如果申请人当前拥有访问者身份但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有效工作许可证,则可以按照特殊说明获得临时工作许可,以便在工作许可证申请最终确定之前开始为新雇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