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9月28日在福州审议通过的《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推动闽台养老服务合作。
该条例提出,推动闽台养老服务合作,加强在养老产品开发、机构运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该条例也明确规定,在福建省长期居住生活的台湾地区老年居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件的,与福建省居民同等享受普惠养老服务。
闽台养老服务合作成为福建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领域。此间专家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台湾有先进的理念和经验,作为对台先行先试区域,福建有广阔的市场和需求,闽台养老服务合作前景无限。
该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福建省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官方资料显示,截至2021年,福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69万,占总人口的15.95%。据预计,至2025年,福建老年人口占比将达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而2050年左右将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福建立法促进养老服务发展。该条例针对立法调研中反映较为集中的用餐难、出行难、看病难、用工难、上学难、就业难、运用智能技术难等老年生活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进行纾困解难,力争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目前,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在老年人面前划出一道无形的“数字鸿沟”。该条例规定,充分尊重老年人的能力和习惯,保留并完善现场服务、现金支付等传统服务方式;鼓励网站和移动应用等优化功能,推广符合老年人阅读习惯的出版物;积极培育银发经济,支持企业研发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辅助性产品;组织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帮助其跨越“数字鸿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