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发布新的隐蔽持枪(concealed carry)许可紧急规定,以便在新的州法(Chapter371of theLaws of2022)于9月1日生效前,各类隐蔽持枪许可的申请可以在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前提下获得适当处理。
联邦最高法院在今年6月23日的一项判决中,裁定纽约州此前要求所有隐蔽持枪申请人必须提供“正当理由”的要求违反了宪法第二修正案,导致纽约州不得不诉诸其它立法来防止枪支泛滥。州议会随后紧急通过了新的相关立法(S.51001/A.41001),将大部分区域设立为“敏感区”并要求所有弹药的购买都需通过背景审查。该法律已通过并由州长霍楚于7月1日签署,但要到9月1日方能生效。
图为市警总局发布的紧急规定内容。(NYPD)
市警总局在19日的声明中表示,鉴于新法生效之前有许多人已提交申请,且有些申请被按以往的“正当理由”为依据拒绝或者降级为其它受限制的许可,因此警局推出新的紧急规定,为8月31日之前提交、仍在等待或已被拒绝或降级的隐蔽持枪申请进行合理处置。
根据这项紧急规定,任何隐蔽持枪许可的申请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正当理由”,但申请人必须签署声明,表明其已阅读并熟悉有关使用致命武力、非法拥有和使用武器以及手枪牌照持有者的责任等法律条款;同时声明申请人将如何安全地保管自己的手枪,并声明申请人已经或将会受到有关安全使用手枪的训练。
此外,此前被以缺乏“正当理由”拒绝或降级的申请,可以在紧急规定生效的60天内重新免费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