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总局局长斯维尔(Keechant Sewell)一行28日赴州府奥伯尼(Albany)与州长办公室及多位州议会议员会面,呼吁开展更严格化的保释改革,禁止法官允许犯有轻罪和非暴力重罪的罪犯保释,缩紧司法自由裁量权。
斯维尔此行从执法工作角度出发,就保释改革提出建议,例如扩大有保释资格的罪名清单,以及在可使罪行减轻的情况下和处理有一系列前科的罪犯的案件时,扩大法官决定是否保释及设定保释条件的权力。
斯维尔认为,应对于2020年生效的纽约州保释改革系列法(Bail Reform Law)做出调整,避免“抓了又放”的情况一再出现,防止危险的罪犯重返街头。纽约州保释改革系列法当中,有部分内容毫无疑问应得到调整。由于该法,警察在处理不少种类的严重犯罪案件时,不能够逮捕嫌犯,而只能转而向嫌犯发出传票。还有一些影响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例如铁站逃票、吸食大麻、在公共场合酗酒等,现在也按照非刑事化的方式来处理,如此亦有不妥。
在过去,警察在处理很多不同类型的案件时,都可以对嫌犯进行逮捕。在进入到过堂程序时,法官也拥有做出禁止保释决定的自由裁量权,但现在这种自由裁量权已不复存在。纽约市警在近两年逮捕的嫌犯人数创下近25年来的记录,尤其在追捕持枪嫌犯时更要警察冒着生命危险来执行任务。但在一些情况下,即便成功逮捕了这些危险的犯罪分子,他们却又因为保释制度而被重新放回街头,令人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