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热播剧《长安十二时辰》,让不少网友对古代探案产生了兴趣。
古人是如何探案的?我们先来看一个案子。
用苍蝇断案
有人被杀死在路边,全身有十多处被镰刀砍的伤痕。
起初有人觉得这人是被强盗所杀。但查点后,死者随身衣服、财物并未缺少。
检验官据此推断,不可能是强盗所为。强盗杀人目的是劫财,如今东西都在,人却被砍了十多刀,应该是仇杀。
于是叫来死者的妻子询问,是否与人结怨。妻子回答说:“我丈夫素来与人无仇,只是前几天有人来借钱,我们没借给他,他还限定了日期要钱,并没有很深的冤仇。”
检验官记下此人的住址,然后差人告示附近居民,把家中镰刀上缴检验,如果发现有隐藏不交的,必定就是杀人凶手。
不久,官府收上来七八十把镰刀,并将其一齐排列在地上。此时正值酷暑,许多苍蝇聚集在其中一把镰刀上。
检验官指着这把镰刀问是谁的,马上有人承认。他正是之前向死者借钱的那人。
官府断定,这人就是杀人凶手。检验官指着那把镰刀说:“别人镰刀上没有苍蝇,而今你杀了人,镰刀上的血腥气还在,以致苍蝇聚集在你的镰刀上,还想隐瞒吗?”最终,杀人者只好认罪。
这个案子正是“法医学鼻祖”宋慈记录在《洗冤集录》中的“疑难案件”。
宋慈的探案之法
事实上,说起中国古代的探案故事,就不得不提宋慈的《洗冤集录》。
在宋代成书后,这本书一直流传,其中不少断案方法成了官方审案的准则。此外,这部书甚至漂洋过海,18世纪时已有法文节译本,此后又先后被译为荷兰文、德文、英文。
这样受重视是有原因的。今天的人们或许会将这本书看成悬疑探案集,但其中也记录了诸多千年前古人断案的准则。
比如,你会怎么判断一个人的死因?很多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查验尸体的伤口、伤痕。
可如果这些是假的呢?
《洗冤集录》里就有这样的记录——当时会有人被杀后用绳索吊起来,伪装成上吊自杀。
如何分辨死者是否真的上吊自杀?宋慈在书中给出了判断标准——
真自缢的人,被绳索、绸巾等压迫后,会形成斜向至左右耳后深紫色的索痕;死者闭眼、张口、双眼紧闭、牙齿露出;胸前有浓稠的口水滴挂,身后则有粪便流出。
而被人勒死或伪装自缢的人,一般都睁着眼睛、头发蓬乱;颈部因死后血液循环停止,索痕浅而淡薄;舌头也伸不出来……
时至今日,这些判断方法仍然对法医鉴别自缢有参考价值。
当过将军的“提刑官”
宋慈之所以能写出这样一本法医学著作,与他做官的经历关系密切。不过,他最初崭露头角却是在战场上。
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满腹诗书的宋慈出任赣州信丰主簿。不料不久,赣西南就发生了叛乱。当地不少本来安分守己的百姓因饥荒也加入乱军。
宋慈仔细调查后,先赈济饥民,安抚了当地百姓民心。然后,他只带三百兵士大破敌军。
几年后,闽中盗贼蜂起,宋慈又参与了这次征讨。这次征战,宋慈率领一支军队,另外一支军队由武将王祖忠带领。作战计划是两队人马分兵而行,但最后要在约定时间内汇合一处。
可行军途中并不顺利,宋慈率领的这支部队在行进途中就与敌军遭遇。结果宋慈“且行且战三百余里”,如期抵达。
起初,王祖忠认为这不过是一介书生,并不放在眼里,甚至觉得这次征讨指望不上另一支队伍了。
因此,当他看到宋慈的部队按约定时间到达后很是惊讶,随即转而称赞宋慈,比武将还要忠勇。
还事实于本来面目如同治病救人
后来走上审案之路的宋慈,曾多次出任“提刑官”主管地方司法、刑狱。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这是宋慈在《洗冤集录》写在序言中的第一句话。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说,刑事案件中最重的莫过于死刑,而死刑应由犯罪事实决定,犯罪事实则必须经过检验才能认定。
宋慈说,自己断案不敢有一丝一毫马虎。他甚至自认,自己别的本事没有,惟独在审案上非常认真,一定要审之又审,因为生怕让已经去世的人死不瞑目。
他觉得,断案时之所以会出现误判,很多都是缘于细微之处出现的偏差;而勘查验证失误,则是由于办案马虎、经验不足。
这些都是他在“提刑官”任上的心得,也是宋慈写下这本《洗冤集录》的初衷。
在这篇序言最后,宋慈说,在断案中还事实于本来面目、洗清冤屈,与医生治病救人、起死回生是完全相同的。
参考文献:
1 [宋]宋慈 著 罗时润 田一民 译释:《<洗冤集录>今译》,福州: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版。
2 管成学:《论宋慈与<洗冤集录>研究中的失误及原因》,《文献》1987年第1期。
3 黄蓉:《宋慈述论》,《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9月。
4 田莉姝、成思亮:《从<洗冤集录>看宋代刑事司法纠错制度存在的缺陷》,《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11月。
5 吕变庭:《礼法合流与宋慈的法医学思想》,《文史知识》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