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雪城地理系,正赶上那里人文地理学发展的高峰期,邓肯、赛明思、阿格纽、梅尼格等,都是在西方打先锋的学者。尤其是那位邓肯教授,我对他是又恨又爱,恨他专讲我听不懂的东西,逼我们看“离谱”的书,一会儿是福柯,一会儿是吉尔兹,还读了一回小说。我乍到雪城,上的头一门课就是他的“approach to the power of place”,这是啥意思?这个人文大棒给了我当头一下。这是一个关于place的讨论课(seminar),从美国、英国、加拿大请来一批学者,一周一位,轮流开讲。他们都是人文地理大家,比如D.莱、雷尔夫等。当时没有请段义孚本人,但要读不少他的文章。在邓肯的课上,我悟到了美国人文地理学的真相,变得十分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