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8年,《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于4月28日正式生效。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我国城市命名的知识产权领域国际条约,彰显了我国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力度和决心,体现了国际社会对我国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成绩的高度认可。
2012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由我国政府申办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正式缔结《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根据约定,条约将于30个缔约方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后3个月后生效。今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亚政府代表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批准书,使批准或加入该条约的成员国达到30个,条约由此在今年4月28日正式生效。该条约将与“新加坡条约”“马德里体系”“伯尔尼联盟”等知识产权体系齐名。
条约以北京命名,对于树立首都北京知识产权首善之区的良好形象,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庆祝条约正式生效,扩大公众对条约的认知,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版权局)主办,首都版权协会承办的条约系列宣传庆祝活动28日起在颐和园开幕。颐和园东堤设置有120块宣传牌,全面宣传展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基本内容、核心理念、生效历程等。户外宣传展示将持续到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