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11月29日电(记者 韩章云)11月29日,郑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即将于12月1日实施的《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了解到,该办法继续加大对博物馆的扶持力度,其中,新建非国有博物馆最高补助达300万元。
作为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历史底蕴丰厚的郑州拥有丰富的文物资源。10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郑州市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总量达83处89项,位居全国前列。
2019年5月,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三年内建设一百家博物馆的目标,而这个目标中,非国有博物馆占有很大比例。
如此之多文物,如此目标,对郑州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提出新要求。而《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扶持办法》是继《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后出台的郑州市又一个关于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府文件。
《办法》明确设立“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资金”,每年5000万元,用于博物馆事业发展。
《办法》的一大特点是鼓励行业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参加国家博物馆评估定级。
其中,一级博物馆奖励100万元/年;二级博物馆奖励50万元/年;三级博物馆奖励30万元/年。引导行业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办馆质量往高、精、尖方面发展,提升郑州市博物馆的文化影响力。
此外,《办法》也明确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补贴标准。其中,新建非国有博物馆,展厅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博物馆,给与一次性1000元/平方米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对于租赁场地建非国有博物馆,按照所处地区同类午夜平均年租金的45%给与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
在年度绩效考评补助方面,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备案藏品珍贵文物达到20%以上(含20%)的非国有博物馆补助40万元/年;备案藏品珍贵文物达到10%以上(含10%)的非国有博物馆补助20万元/年;备案藏品珍贵文物不足10%的非国有博物馆补助10万元/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补助5万元/年,不合格的不予补助。
据郑州市文物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办法》扶持力度向非国有博物馆倾斜,目的是为了使这些非国有博物馆能够活下来、火起来,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同时,《办法》也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向博物馆提供捐赠或以其他形式提供资助,捐赠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捐赠重要藏品和为博物馆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与表彰、奖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