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总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11月17日(周三)发布消费者保护提醒,呼吁民众购物消费谨防网络商家等通过某种特定条款,对没有主动取消或拒绝某一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进行重复收费,产生重复付款消费(Recurring Payment),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
詹乐霞表示,消费者永远不应该被欺骗,为不知道也没有同意的商品和服务反复支付费用。普通民众因新冠疫情背负经济压力,商家不应再令消费者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
詹乐霞鼓励消费者积极向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投诉,致电:(800)771-7755或访问:https://formsnym.ag.ny.gov/OAGOnlineSubmissionForm/faces/OAGCFCHome;jsessionid=ZbYxSnNF1lc_1ucifbFPwG_DwETMdyzmxMaCeyz85NrQbYhE4jUG!-1990604936递交投诉。
这类被称为“消极性选择营销”(Negative option marketing)策略的做法包括,商家以免费或低价试用为诱饵,向消费者推销某种商品或服务的试用期。而为了获得免费或低价的试用,消费者需提交信用卡或借记卡号等付款信息。但在这一过程中,商家又通过未明确向消费者说明的附加条款和条件,若消费者未在试用期结束前主动提出取消,则继续收费。除此之外,即便消费者发现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继续收取费用,这类采用“消极性选择营销”策略的商家还会通过繁多复杂的取消方式,让消费者无法轻易终止付款消费,来谋取经济利益。
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近期就此发布指导意见,并且纽约州《自动更新法令》(Automatic Renewal Statute)也已生效,以应对此类营销策略。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提醒,根据联邦政府和纽约州相关法律,采取“消极性选择营销”策略商家须遵循三个要求:其一,明确披露服务条款;其二,保证消费者的知情同意权;其三,为消费者提供简单的取消流程,保证消费者在取消或终止一项服务或商品时,就像最开始注册登记(Sign up)时一样容易。
州总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