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5月18日电 据《欧洲时报》微信公众号“向东向西”消息,当地时间5月15日,专抢亚裔的3名暴徒在法国巴黎大区马恩河谷省(Val-de-Marne)克雷岱耶(Créteil)法庭被判刑。
经过5月14日、15日两日的审判,法国巴黎大区马恩河谷省(Val-de-Marne)克雷岱耶(Créteil)法庭,以“涉种族犯罪加重情节”判处2019年2月-5月在巴黎南郊一带专抢亚裔的3名暴徒6至3年不等徒刑。同伙中的第四人因是未成年,将由少年法庭审判。警方记录了28起抢劫案件,其中26起的受害人是亚裔女性,但审判当天只有受害人尚女士一人出庭作证。
这个团伙主要是在巴黎13区和紧邻的马恩河谷省的塞纳河畔亿富里(Ivry-sur-Seine)和塞纳河畔维特里(Vitry-sur-Seine)市针对亚裔实施抢劫。
法庭调查证明,3人的暴力抢劫明显带有种族犯罪倾向,他们在维特里到巴黎13区一带盯梢并寻机抢劫。他们认为,华裔群体经常带着大笔现金,因此,他们针对华裔动手,特别是上下班的妇女,然后用自助电瓶车或租用的汽车逃离现场。由于分不清华裔和亚裔的区别,在被抢劫人群中,也有并非华裔的亚裔人士。他们往往并没有从受害人手中劫到大额现金,有时“战利品”是10欧元、20欧元或者一些餐券。法官认为,这涉嫌“种族歧视”犯罪,情节很恶劣,在审判中对此予以强烈谴责。
受害人的辩护律师林修武(Soc Lam)在法庭上指出,犯罪嫌疑人每次抢劫都伴有暴力,对这些手无寸铁的目标受害者进行无端暴力攻击,而受害人大部分是没有多少反抗能力的妇女。有的人被拖出几米远,甚至被毁了容。犯罪嫌疑人甚至把抢劫亚裔作为“成年礼”。
巴黎检察官认为这是有种族主义的暴力犯罪行为,要求对这伙不法分子判处5年至8年有期徒刑。5月15日,法庭认同检方和被告律师提出的抢劫犯罪涉种族歧视罪名,对3人的行为作出有罪判决:伊利斯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马尔万被判刑5年,缓刑一年;乔阿希姆被判刑3年,缓刑18个月。除刑期外,要对受害者损失作出赔偿。法官表示,这个判决包括了对“违反某些基本价值观的行为”的加重惩罚。
法庭宣判后,林修武律师表示,由于一些亚裔不愿意报案,有的人害怕被报复而不愿出庭作证,因此,实际受害人要比警方记录的要多。他呼吁,大家在受害后要勇于报案,并出庭作证,这样才有利于对犯罪分子实行法律制裁,对潜在犯罪进行震慑。
近几年来,巴黎大区以亚裔人群为盗抢目标的案件不断发生,警方也破获不少这样的犯罪团伙,但势头却难以遏制。当地华媒呼吁,在做好防范的同时,一旦受害,积极报案。(黄冠杰 牟冰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