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戴表逃税”的新闻一则接一则。“为逃关税275万,百达翡丽戴上手”的新闻引发热议后。
7月10日,又发生一起走私普通物品罪的案件。
携3名表不报,辩称自己无需申报
7月10日,一位张姓男子被检方指控,为逃关税将一块价值1930多万元的江诗丹顿牌手表戴在了手上。
此外,张某还随身携带了另外两块名表、爱马仕的包和衬衫,涉嫌逃税金额达1000多万元之巨。
张某自称自己是境外居民,手表并非要在中国出售或送人,因此没有申报和纳税的义务,张某否认检方指控他的走私普通物品罪。
被告人张某从巴塞罗那飞抵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时,选择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海关关员查获其随身携带雅典牌手表一块后,张某选择将该手表退运。
同年7月7日,张某从法国巴黎出发,飞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再次选择无申报通道。
海关关员却在其左手腕查获江诗丹顿牌手表一块,在其右裤兜查获前次退运的雅典牌手表一块。
在背包中查获斯沃琪牌手表一块,在行李箱中查获爱马仕牌女式包一个、爱马仕牌衬衣4件。
经核查,张某涉嫌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072多万元,其中,江诗丹顿牌手表偷逃税款1004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张某逃避海关监管携带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走私普通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在庭审中,张某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罪名有异议,他认为自己没有纳税的义务,不构成走私普通货品罪。
据张某称,他自2001年去美国读高中,已在美生活15年,2016年,在香港成立了自己的资本公司。
他本人持有美国绿卡和香港居民身份证,每月都会出国。
海关有责任查验旅客身份,旅客没有义务说明自己的身份。
无论既然入境就要遵守我国当海关规矩,无论你是谁。再此,生活君也提醒大家,暑假回国时,尽量少带些贵重物品,否则还是要乖乖交税。